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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模式为零售药店创新发展探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4  浏览次数:206
   3月20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请见附件),从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转型升级、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便民服务、鼓励“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模式、提高药品配送效率、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资料电子化和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服务和监管6大领域入手,细化提出了18条具体举措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发展。在业内人士看来,《意见》的推行和落实将极大提高药品流通领域的行业集中度,另外,“甘肃模式”对其他地区零售药店的管理与发展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单体药店必将走向灭亡     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经持续一段时间,在度过了恐慌期、应对期后,整体形势开始趋于平缓,在本次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岗哨作用的零售药店企业也开始进入正常运营。甘肃省此时出台的《意见》正是“后疫情”时代下,一份指导和引领零售药店企业改变经营之道,积极应对疫情所催生出的“隔离经济”的纲领性文件,可谓方向明确、重点突出、亮点纷呈。     其中,在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推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利用参股、控股、联合、重组、兼并、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含单体药店),培育大型药品零售连锁骨干企业;并鼓励药品批发企业按照批零一体的经营方式,开办零售药店、兼并单体零售药店或者投资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整合配送资源,减少配送成本,发挥规模效益。     在珠海市医药流通协会会长苏韦锟看来,此举将会提升药品零售行业的连锁率。“一直以来,监管部门疏于对单体药店的检查,单体药店存在人员配置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而单体药店之所以依旧存在,主要是由于其生存的成本低,而且在偏远的农村建立成本较高的连锁店不现实。目前全国单体药店的数量还占一半,既然鼓励合并重组单体药店,就应该出台相关具体的政策限制单体药店的开办,比如单体药店换证,必须挂在连锁药店旗下。而对于单体药店来说,有两条出路:一是‘抱团’,二是加入连锁药店。我相信经过五年的时间,可以消灭所有的单体店。”     《医药地方台》副台长温乙刚也指出,相比其他国家,国内的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各占一半,药品零售行业的连锁率较低。如今政府出台政策,能够帮助药店做大做强。而当药店有了一定规模后,经营将更加合法合规,有利于减少假冒伪劣产品。他针对单体药店的发展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加盟连锁药店,产品将更加丰富,进货价格会更便宜;第二,产品和服务内容要有准确的定位和针对性,比如,富人集聚区周围的药店,准备高端产品,产品和服务的范围更广一些;而在产业工人居住区的药店,应该多准备便宜实用的产品。      “互联网+药品流通”缺乏具体措施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百姓对互联网医院看病、网上问诊、网上电子处方、送药上门的需求剧增,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远程药学服务已成为现实需要。《意见》称,鼓励“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模式,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实现药品销售模式“线上线下”融合。在落实药品质量可追溯并确保线上线下融合,销售、配送全过程药品质量安全,以及执业药师有效实施药学服务条件下,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允许同一连锁门店之间调剂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特殊药品除外)。     但“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模式推行还存在很多困难,苏韦锟一针见血地指出,原因在于政策的暧昧,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措施。“事实上,互联网交易服务证开放至今已经有很多年了,药品新零售在不断增长,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增长速度较慢,占比很低。企业想突破,首先政策要允许。如果政策到位,企业的活力一定会被激发,迎来新的增长和发展机会。”苏韦锟还建议将药店延伸到社区,设置无人售药柜,方便社区患者夜间购药和急需用药。另外,苏韦锟和温乙刚都表示,药品新零售会成为新的市场增长点。     《意见》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并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电子处方共享服务工作。对于远程审方,苏韦锟有独到的见解,“事实上,远程审方已经提了很多年,至今进展缓慢是由于制度过于超前,市场不能适应。实行远程审方,可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只需要店员配药即可,不必有执业药师,从而减少执业药师的需求数量,解决执业药师短缺的问题。而且远程审方可以实行24小时轮班制,方便患者购药。”他还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药监部门、卫健部门、医保部门联合起来建立处方共享平台。     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降成本、提效率     在支持医药流通领域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支持医药流通领域开展药品资料电子化管理,积极对接国家药监局医药资料电子化课题组技术支持平台(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WWW.001PT.COM),全面开展首营资料电子化交换与管理。对于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资料电子化对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作用,苏韦锟表示,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资料电子化可以减少资源浪费,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料的真实性。同时也方便了检查。     温乙刚介绍说,对于追溯体系的建设,国家已经推行了很多年,最早是电子监管码,但由于成本太高,信息安全不确定,由国家强制执行改为企业自主选择使用。由中国移动CA中心和深圳恒合互联网络科技公司联合研发的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WWW.001PT.COM解决了成本问题和信息安全问题。全面开展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和网络认证,既可以达到建设追溯体系的目的,又降低了成本,还提高了效率。他进一步解释道,从供应链的角度,追溯体系可以分为B2B和B2C,如果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取得了非常大的市场份额之后,企业、医院和其他终端就会愿意将自己的系统和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的系统对接。未来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就能连接B2B和B2C,整个医药行业将会变成一个整体可追溯的大平台,方便监管部门、医药企业、消费者。     目前,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已经推向市场两年半,根据市场的需求已经增加了电子检验报告收发平台、电子合同、电子发票验证系统、医药健康大数据查询系统四个产品,这些产品都将对医药流通领域药品追溯体系的建设起到优化和完善的作用。据温乙刚介绍,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已经在全国31个省推广成功,有50%的医药企业在使用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基本实现了全国互联互通。另     外,《意见》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照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甘药监发〔2019〕94号)要求,加快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药品制剂(除中药饮片)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     在苏韦锟看来,要实现预期目标,还需要从三个方面发力:1.实现信息共享;2.信息的上传要统一格式,不仅利于企业的传输,也有利于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统计;3.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也要尽快纳入统一管理和追溯,因为目前60%-70%的的药品销售额还在医疗机构,只追溯药店是不合理的。     对于药品追溯体系的建设,温乙刚也有独特的看法。他说:“市场监督管理、医保、商务、工信等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政府主干网,不仅在各个相关部门之间实现信息互通,还应该开放一些接口给企业,从而实现全国医药信息的互通和透明化。”     另外,在苏韦锟看来,“甘肃模式”对其他地区零售药店的管理与发展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他表示,未来药品流通行业将呈现“一高两少”格局,连锁药店的市场占比会越来越高,这是个必然趋势,单体药店和连锁药店的数量会变少。单体药店管理和操作上的不规范,注定不能长久。而通过整合兼并,优质的连锁药店不断地收购和被收购,其数量也会减少。另外,随着政策的不断放开,线上市场基础比较好的企业将会发展的比较快,线上线下结合的比较好的企业,将会成为行业的引领者。     温乙刚最后表示,药品流通领域的行业集中度将极大提升,批发领域的企业数量会不断减少,最终分化为:一部分变成医药物流企业;一部分被医药生产企业兼并;一部分变成医药服务企业;剩下的不得不转行。(医药观察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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