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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发文:基层医生要上门为老年患者提供用药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7  浏览次数:88
  医药网3月23日讯 疫情防控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日常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新要求。     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关于为老年人“送药上门”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为保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次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全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为签约老年慢病患者提供更好的用药服务。     具体要做哪些事情?要注意什么?基层医师公社为大家整理了重点。     为家医签约失能老年慢性病患者,送药上门     《通知》要求,针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家医签约失能老年慢性病患者,签约家医要通过非面对面问诊,开具“虚拟处方”,药房人员根据“虚拟处方”调剂药品,社区卫生人员、社区志愿者或药品配送企业,携带药品、持移动POS机上门刷社会保障卡结算,社区(村)委员会配合完成送药上门。     此外,针对65岁以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家医签约老年慢性病患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替其保管社会保障卡。签约家医通过在线问诊,并结合健康档案既往信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开具处方,通过处方流转,由药品配送企业送药上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好3件事     在开展“送药上门”服务过程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好问诊、处方开具、药品调剂、药品配送、费用收取、票据流转等闭环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具有要求如下:     (1)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核对患者身份,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2)加紧信息系统改造: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紧信息系统改造,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签约老年慢病患者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3)做好医疗费用登记:送药上门的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向患者提供收费票据,建立台账,做好医疗费用登记,并由患者或家属确认。     基层医疗机构应及时掌握     老年慢病患者健康状况     老年慢病患者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这一类群体较为特殊。老年慢病患者因有复诊、开药等需求,会经常前往医疗机构。     疫情期间为防止交叉感染等情况发生,服务好这类人群尤为重要,服务好他们更是全国基层医生的职责所在。     不久前,国家卫健委下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南》,对基层医疗机构提出12大要求。     这场疫情,对基层医生来说即是挑战也是机遇。要以疫情为契机,发挥好“健康守门人”作用。科学合理健康干预指导,会让基层医生与签约服务对象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今后的工作或将更好开展。
 
关键词: 用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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