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3月11日讯 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到“十必须”、“十从严”、“十清楚”,新规30条速看。
近日,辽宁省卫健委印发《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严防严控措施三十条》(以下简称《措施》)。
城乡社区(村)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源头防控尤为关键。
不过从近期情况看,依旧有基层医疗机构因留诊发热病人被处罚的案例,违规的基层医疗机构和医生面临的是停诊、解聘、吊证……
因此,辽宁省出台的30条规定更是每一位基层医生需要清楚并做好的,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基层医师公社为大家做了如下整理,供参考。
基层医务人员篇
《措施》提出,将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各个环节要责任到人,各项记录要及时、准确、真实。对任务不落实、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者依法追责。
因此,下面这十件事每个基层医务人员须清楚:
① 清楚个人在疫情防控中的职能、责任、任务,做到职责清。
② 清楚疑似病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定义、临床表现,清楚密切接触者的定义及判定原则,做到专业知识清。
③ 清楚如何筛查发热患者、可疑症状病患并按规定处理,做到标准清。
④ 清楚如何询问发热病人旅居史和病史,做到方法清。
⑤ 清楚新冠肺炎疫情各项报告流程,做到程序清。
⑥ 清楚辖区内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病例等重点人员数量,做到底数清。
⑦ 清楚辖区内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病例等重点人员姓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做到自然情况清。
⑧ 清楚辖区内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病例等重点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做到状态清。
⑨ 清楚辖区内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病例等重点人员应采取哪些防治办法,做到措施清。
⑩ 清楚各级防护措施,并按规范穿戴防护用品,不过度防护,做到防护清。
此外,工作人员进入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外出要记录行经路线,减少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佩戴口罩;勤洗手;定期更换清洗消毒工作服;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主动声明,并立即停止工作。
发热患者处置篇
1.不得留诊发热患者,做好相应记录
① 对普通发热患者,做好病人信息登记,及时引导、转诊至发热门诊;
② 对可疑发热患者,按规定做好信息登记、报告等相关处置后,协助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
③ 严格询问发热患者14天内的旅行史、可疑接触史或暴露史,并做好记录。
2.发现可疑发热患者必须上报
发现可疑发热患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立即电话上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流程履行相关程。
新冠肺炎病例工作篇
1.开展疫情相关流行病学调查
必须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要求,配合开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判定。
2.做好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患者健康管理工作
必须按上级管理部门或有关医疗机构的要求,按规定做好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患者健康管理工作。
辖区居民就诊及管理篇
1.患者就诊最多一名陪同者
患者就诊时要严格体温检测,要求佩戴口罩;等候就诊、检查和缴费期间排队间隔一米以上;最多一名陪同者,就诊结束尽快离开。
2.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按政府或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或有关医疗机构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做好社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对象的医学观察,做好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等。
3.开展疾病宣传教育工作
必须向辖区居民科学开展疾病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辖区居民及企业单位认识、预防疾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4.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者兼顾
必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诊疗、慢病管理、健康指导等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及时、就近、持续获得基本卫生健康服务。
医疗机构防控篇
1.严格合理设置隔离区域
严格合理设置隔离区域(应急隔离病室),满足可疑发热患者、疑似病例就地紧急暂时隔离和救治的需要等。
2.严格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品等的清洁消毒。
3.严格医疗废物管理
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对可疑发热病人、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
疫情防控虽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但大家不能就此放松,尤其城乡社区(村)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要靠基层医疗机构牢筑防控网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