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3月9日讯
全国价格联动定了
3月5日晚间,国务院官网发布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文件,意见全文共八个部分28条,全面部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了“1+4+2”的总体改革框架。
跨过医院,经销商结算方式变了
最新文件中,对货款结算方式作出了最新部署,指出“推进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这意味着一票制将开始全国推行。
据赛柏蓝器械观察,2019年年末,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中也提到:
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
国家医保局等九部门在2019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药款。
同时,各地要针对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
一票制,帮助经销商回款
可以看到国务院对医疗机构结款的方式十分关注,对于药械经销商、配送公司而言,在货款送达后,往往需要垫付资金,而据赛柏蓝读者反馈有的机构回款周期长达12个月。
回款普遍不及时,会导致资金得不到周转,甚至拖垮企业的资金流。
按国家医保局要求,4+7试点城市的医疗机构要及时向企业结算,同时医保部门会向医疗机构预付至少30%采购金,缓解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也就是说医保的钱来垫付给经销商。
在这种流程之下,一票制全国逐步实行成为趋势。
弄懂一票制之前,要理清楚两票制与一票制的关系。一票制之下除了对企业结款影响之外,还有经销商的结构重组。
新制之下,经销商或将重组
2016年末,国务院医改办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
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两张发票的药品流通企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容互相印证,且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
这就意味着“两票制”要求从生产到使用的过程中最多只能开两次发票,亦即最多只能有一级经销商。
一票制可以简单的理解成是企业的直销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对经销商和代理商有哪些影响呢?
生产厂商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收购整合现有的经销商,二是组建自有商务团队,包括从零组建和收编现有经销商的人员。
同时,耗材和药品降到地板价后,“一票制”已经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因为谈判后价格降幅太大,因此多数流通企业考虑到利润方面,则选择不配送;另一方面,不少械企和药企也会选择自行配送。
全国各省市,推行用量换低价
除了结款方式之外,3月5日的文件中还提出全国价格即将联动。
文件指出,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可以看到,从此前推行部分地区全国各地试点,到部分省份进行部分品种的小范围谈判,带量采购的效果和经验已经具有成效。
通过数量的优势来取得相应的价格,这种“团购”的方式已经确定推行全国,将影响各个省市。
一省挂网,全国价格大联动
3月5日的最新文件指出,将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
将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
为什么要将医用耗材统一在省级平台上结算,除了方便管理之外,另一方面是可以协同价格,压缩跨省变价的操作。
这个信号在2020年1月已经传达,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医疗器械挂网议价规则的通知》,15个省份耗材价格大调整。
为了提高外省市价格的可比性,自2020年2月1日起,阳光平台将统一采集十五省(市)省级平台价格;十五省(市)均无省级价格的,可填报十五省(市)下属地市级价格。
十五省市是指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
这意味着,15省的价格将联动,都将在一个平台进行比价和展示,一省挂网,大范围的联动正式形成。
附加编码,全国大联盟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指出,2020年4月15日起,阳光平台将对医疗机构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议定的议价结果进行分类处理:
①医保报销的器械,议价红线下调至十五省市中位价,增加十五省市最低价作为绿线;
②自费器械,议价红线下调至十五省市最低价。阳光平台以半年为周期进行调整更新。
从这个趋势可以看到,全国价格联动已经成为事实。
2019年12月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83号建议的答复》,明确表示要建立全国耗材价格共享平台。
国家医保局答复称,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建立全国价格共享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医保支付价与招标价格联动机制。
同时,国家医保局在另一份答复中也表示,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除西藏外,均将建立网上集中采购平台并实现阳光采购。
部分省份形成区域联盟,实现价格联动,如西部联盟(14省际联盟)、京津冀一体化联盟、三明联盟等。
下一步将建立全国医用耗材监控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数据共享,提高集中采购效率。
此外,近日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也强调,要促进全国价格联动。
上述通知要求,依托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公共采购市场,统一编码、标准和功能规范,推进价格等相关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价格全国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