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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保的重复参保率高达10%至1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31  浏览次数:150
    目前,医疗保险全国重复参保率在10%至15%,按此估算,今年财政无效补贴在240亿元至360亿元。昨天,人社部网站透露了这一消息。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确定了城乡统筹的目标,但目前尚有部分地区没有实现这一目标。因医疗保险尚未完全实现城乡统筹造成重复参保,据调查,全国重复参保率在10%至15%,个别地方甚至达到30%。按此计算,今年财政无效补贴在240亿元至360亿元。

    据介绍,当前,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分格局的弊端凸显。突出表现为“三个重复”: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重复建设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三个不利于”:不利于体现制度的公平性;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流动;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据分析,实现医保城乡统筹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需要整合“三保”的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彻底结束城乡二元结构。(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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