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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值医用耗材谈判试点 18大类重点监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1  浏览次数:96
  国家耗材谈判试点     近日,一份《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工作要点》)在业内流传。     《工作要点》明确表示,要深化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改革,组织联盟地区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试点。     从近期情况来看,“3+6”九省(市)高值耗材带量谈判备受关注。     2019年12月,根据天津市医保局消息,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作为全国第一家跨省带量采购区域联盟得到了国家医保局充分肯定。     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内蒙古等地也表示要积极跟进,,争取建立以京津冀合作为基础的北方采购联盟,形成“3+5”八省(市)联合采购新模式。     今年1月6日,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人工晶体类)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采购联盟从八省(市)扩大到九省(市)——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山东。     而且从上述通知也可以看出,九省联盟的首次带量谈判,将从人工晶体类耗材入手。     国家医保局:选这些品种谈判     除了谈判试点,《工作要点》还要求鼓励、规范各地对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带量采购。     其实早在去年12月5日,国家医保局就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83号建议的答复》,透露了对哪些耗材品种进行带量谈判。     根据《2538号建议的答复》,国家医保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探索符合药品、医疗耗材特性的招标方式。     对于临床价值高、市场价格较高的独家产品或专利期产品,探索建立谈判机制,以医保报销为杠杆,促使其合理形成价格。     同是去年12月5日,国家医保局在另一份答复中表示,将选取重点品种实施“带量采购”的试点工作,降低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惠及百姓。     监测高值耗材价格,全国联动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医保局还在本次《工作要点》中表示,着手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监测。     在《2538号建议的答复》中,国家医保局也表示,要重点建立全国价格共享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医保支付价与招标价格联动机制。     同时,国家医保局在另一份答复中也表示,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除西藏外,均已建立网上集中采购平台并实现阳光采购。     部分省份形成区域联盟,实现价格联动,如西部联盟(14省际联盟)、京津冀一体化联盟、三明联盟等。     下一步将建立全国医用耗材监控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数据共享,提高集中采购效率。     18大类高值耗材,重点监测     除了全国高值耗材价格联动,部分高值耗材的价格和使用情况将被重点监测。     1月14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的通知》,公布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共18大类,具体品种上百种。(文末附具体名单)。     上述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清单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适当增加品种,形成省级清单,并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定医疗机构清单。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清单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适当增加品种,形成省级清单,并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定医疗机构清单。     早在12月20日,河南省卫健委发布《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全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的通知》。     河南省重点治理清单共包括50类高值耗材,具体到目录名称,涉及血管介入、骨科、神经外科、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电生理等大类。     附件: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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