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到2015年,建立起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实现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使中医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十二五”中医药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中医与西医要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大力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中医药协调发展。统筹国内和国际中医药发展,相互促进,实现共赢。
二是坚持转变发展方式,突出特色与优势。从单一的疾病治疗模式,转变为既重视疾病治疗,又重视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并融合一体的综合防治模式;从注重中医医院发展,转变为既重视医院发展,又注重门诊部、诊所等中医药服务的多种组织形态共同发展;从注重中医医院的规模扩张,转变为在继续扩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特色优势建设和服务功能完善;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是坚持继承创新和科技进步,提高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中医药发展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通过知识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体系,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在管理体制、投入补偿机制、公立中医医院改革、中医药服务模式、临床型中医药人才培养、重大疾病防治攻关、中药管理与安全等方面加强研究,边推边试,边试边改,更好地体现中医药自身特点,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反映中医药发展趋势,适应中医药发展需求。
《规划》提出“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在中医药医疗资源方面,到2015年,力争100%的地市建有地市级中医医院,70%的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万人口中医床位数力争达到4.78张,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力争达到2.4人。
在中医药服务方面,到2015年,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争取超过5.5亿人次,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比重力争达到18.5%;中医医院出院总人数争取超过2000万人,中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重力争达到15%。
在中医药人力资源方面,到2015年,中医药人员增量占全国卫生人员增量的比重争取达到18%,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重争取达到20%,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60%。
在中医药科技方面,到2015年,初步建立中医药防治慢病临床科研体系,完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体系,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果,改革和创新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模式。
在中医药文化科普方面,到2015年,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普及覆盖全国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区、80%以上家庭。
在中药发展方面,到2015年,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初步建成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与预警网络体系。
规划还明确了11项重点任务,包括: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加强中医药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治网络建设;推进中医药科技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发展;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法制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等。(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