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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新一波整治 重点在处方销售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9  浏览次数:86
  医药网1月17日讯 2020年,零售药店或迎来新一波整治,重点在“处方”上。不凭处方卖药、查!处方来源有问题,查!违规开具处方,查!     80%以上药店,无处方卖抗生素     浙江大学医学院的研究人员近日发表的全国13个省市的调研数据发现,在中国,超八成的零售药店,在没有处方情况下仍很容易买到抗生素。     研究者表示,过去10年来,中国医院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有所改善,但对零售药店买到抗生素的情况知之甚少。     研究者使用“模拟病人”法,由40个医学生作为患者,到药店去买药,声称有轻度上呼吸道症状,但症状并不明显。学生们记录下了他们所到药店的特征,如地点、与最近的医院之间的距离以及是独立药店还是连锁药店。     他们还记录下了体验详情,包括药店在哪个阶段提供了抗生素,购买过程最多有三个阶段:     1、描述症状:学生到药店声称有轻度上呼吸道症状,但症状并不明显可见;     2、要求购买抗生素:如果药店提供了其他药物,就表示自己已有这种药物,要求购买抗生素;     3、要求购买指定的抗生素:如果药店仍然拒绝,就要求购买青霉素或头孢菌素。(一旦药店在任一阶段提供了抗生素,学生就假装没带钱包而离开,没有真正购买。)     研究者发现,在纳入研究的1106家药店中,925家(83.6%)药店无需处方就可买到抗生素。     这其中,279家(25.2%)药店在患者只描述了轻微症状后便了抗生素,576家(52.1%)是在患者要求下卖出了抗生素,70家(6.3%)是在患者明确要某一种抗生素后卖出抗生素。     在没有卖给患者抗生素的181家(16.4%)药店中,拒绝的原因包括无处方(113家药店,10.2%)、不需要使用抗生素(58家药店,5.2%)或店里抗生素缺货(6家药店,0.5%)。     不同省份间抗生素使用差异较大,浙江省最低,为57.0%(81/82),贵州省高达98.8%。     研究发现,买到抗生素的难易程度在药店的城乡位置(位于城市、县区、乡镇或乡村)之间、药店为独立或连锁之间,并无明显差异。但是在距离医院2公里以上的药店中,更容易买到抗生素。     无处方卖药,或成整治重点     据了解,在2016年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宣布了一个解决抗生素耐药性(AMR)的全面计划,其中就包括在2020年之前在中国所有省份实现只能凭处方获取抗生素。     基于这一目标,加上目前市场普遍存在不凭处方卖处方药的问题,今年零售药店新一波整治,重点或放在处方销售问题上。     而是,从最近各地区的整治情况来看,已有大批零售药店因“处方”问题被处罚。     1 月 15 日,据新文化报报道,近期长春市南关分局对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乱象进行再梳理、回头看,截至目前立案 6 起,该项督导工作仍在进行中。     该局还表示,下阶段,南关分局将持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乱象治理,逐步探索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处方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近日,哈尔滨市市场局发出公告,因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决定撤销双城市三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据深圳卫生监督报道,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检查某药店时,在店内发现了处方笺4张。因为处方开具不合法,药店被罚款60000元。     除此之外,就在最近不少零售药店因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处罚,其中,山东泰安市检查药店469家,警告14家,限期整改46家,立案处罚11家;安徽滁州市检查药店67家,限期整改13家...     不凭处方卖药,罚款1000到3000元     由于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实行,国家局在最近又新修订了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最新版征求意见稿,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都要被处罚。     1、药品零售企业以买药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对采购、销售行为进行管理的;或甲类非处方药的或者违反规定通过网络销售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     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2、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     处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的罚款。     3、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指导合理用药以及不良反应信息收集与报告等工作。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职在岗;未经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处方的     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核减其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并处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研究数据来源:     Chen,et al. Widespread illegal sales of antibiotics in Chinese pharmacies - a nationwide cross-sectional study.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and Infection Control.2020 ,Published: 15 January 2020.
 
关键词: 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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