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医患纠纷案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上海黄浦区法院去年也受理了73件,这些案件涉及十几家医院。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医患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该法院昨天发布《2011年医疗纠纷审判白皮书》,这份司法报告在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后指出,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5方面不足。
病历制作不够规范
不少医疗纠纷起源于病历的制作、修改和保管不规范。有的病历未能严格按照书写规范进行修改,导致患者或家属认为病历系医生事后涂改或添加,因而对病历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审判发现存在病历代书写或代签名的情况,比如下级医生代上级医生记录或签名,实习医生代主治医生记录或签名,护士代医生记录或签名。
医生告知有所欠缺
医生的告知应全面充分,但有的医生出于对患者心理承受能力的考虑,未将病情全面地告知患者;有的在告知患者家属的方式上存在欠缺;还有医生在进行手术前,未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存在的术后风险,导致患者对术后产生的并发症认识不足,进而产生纠纷。
对患者询问不全面
医务人员对患者询问不全面也容易引发医患纠纷案,审判发现有的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时不够耐心细致,甚至语言生硬、态度粗暴,以致疏漏了患者的病史,最终影响了患者术后的恢复。有的医务人员因没有全面了解患者药物过敏的情况,导致因用药不慎加重患者的病情或出现突发情况。
手术准备不够充分
审判还发现,有的医生因手术前对患者病情估计不足,未能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及突发情况预案,一旦病情发生变化,往往缺乏必要的补救措施,一旦处置不及时,就容易出错。有的医生对患者术后观察不到位,未能针对患者病情的变化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延误了治疗的时机。
产前检查不够仔细
因产前检查不当引发了几起医患纠纷案,审判发现涉案医院对孕妇的产前检查不够仔细,导致缺陷婴儿出生。经过司法委托鉴定,虽然鉴定机构认为缺陷儿的出生与医院的检查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但法院认为,医院的检查不能准确地反映胎儿的健康状况,给缺陷儿的父母造成了精神损害,医院存在过错责任,应给予患儿父母合理的赔偿。
黄浦区法院认为,在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缺乏医学知识而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要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必须做到在诊治过程中问诊仔细、告知详细、治疗谨慎、服务周到,这是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医患纠纷最有效的途径。(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