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在行业内时有发生,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不时出现,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整治这些情况,让医疗行业更健康有序发展,国家一直在陆续发布一系列措施,进行针对性整治。
1月2日,国家卫健委2020年的头一份文件《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发布,这份开年重磅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此前的《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被废止。
据了解,此份规定旨在强化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意识和内部价格管理部门职责,明确部门设置、人员管理、职责任务、管理机制等,以及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据悉,该份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体系和价格管理委员会。并且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价格管理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比例和要求,以及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委员会、医疗机构价格管理部门、专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等的主要职能(或职责)。
此外,针对医疗机构,规定还要求其建立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在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和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制度。
事实上,整治医药、医疗行业价格乱象,一直以来都是国家的医药整治工作的焦点之一。早在去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八部委就决定自3月起到2020年2月底,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指出,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特别是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随后在6月,国家医保局“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上线试运行,国家医保局已完成医保疾病诊断与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这4项医保信息业务的全国统一编码,这项工作的完成,将遏制过去有些医疗机构为了乱收费,设置了名目繁多的医疗服务项目等问题。
正是由于国家的大力整治,各地也纷纷开始发布政策文件,对医疗机构展开积极的治理检查工作。例如8月份,福建省卫健委就发布《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属公立医院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要根据医院自查自纠的情况,从福建省属公立医院中随机抽取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口腔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等3家三甲医院进行检查,并持续一个月的时间。
未来,随着国家乃至各地政策的深入实施,必将对我国医疗产业产生重要影响,进一步促进医疗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