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新版医保目录正式实施。医保谈判新增的70个药品,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以及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新增药品价格平均下降60.7%;续约的27个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6.4%。业内预计,患者个人负担将减少80%以上,个别药品负担下降95%以上。其中,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降幅平均在65%左右。
新版医保目录的执行对于慢性病患者而言是一大福音。例如,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原采购价为4.18元/片,中选价格为1.09元/片,按每天服用一片计算,治疗费用降低了74.2%;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原采购价格为158.4元/片,中选价格为25.7元/片,降幅达83.8%,1个月的治疗费用从4800元降至770元,按平均70%的比例报销,个人仅需支付230元。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将97个医保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确保新版医保目录及时落地。目前,江西、湖北、天津、河南等多地已经发布正式执行新版医保目录的消息。
江西
1月1日起,江西省全面执行新版医保目录,同时明确今后全省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重点监控药品须一次性退出目录。
据悉,本次执行新版医保目录,江西共纳入医保报销药品3601个。其中,常规准入药品2595个,包括西药1279个、中成药1316个(含民族药93个);头一次采取准入法纳入的中药饮片892个;谈判准入药品114个。
天津
1月1日起,天津将新版医保目录调整增加的常规准入品种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国家谈判成功的药品全部纳入该市医保药品目录乙类管理,此次共调整新增347个药品,剔除360个药品。
据悉,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实施后,天津市医疗保障局还将加强对目录执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防止不合理支出,严惩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
湖北
湖北从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湖北省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谈判药品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另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湖北省拟利用3年时间,对原省级增补药品逐年消化,调整删除。
据悉,湖北省将优先将国家、该省以及被其他省份列为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主要为营养成分补充药物、免疫增强剂、活血化瘀类等辅助用药,这些药物费用负担重,疗效不确切),列为重点调整对象,坚决予以删除。删除调整后,上述药品将不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节约基金将用于提高百姓重特大疾病的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