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6日讯 12月23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答复函,针对关于在国家医保制度中进一步支持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提案,经商银保监会、国家中医药局作出答复。
答复称,国家医保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文件的要求,注重加强与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在按病种付费、DRG试点等方面密切协作,针对中医药服务的特点做出了专门安排,有力支持了中医药事业发展。下一步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将认真落实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文件要求,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进一步探索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
据了解,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努力开展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对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和医保资金的有效使用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如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按病种付费的支付制度,如何将中医单病种的临床路径与中医单病种付费有机融合、相互推进,如何客观合理的制定中医单病种付费标准,则成为当下论证的焦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而在12月1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国家医保局主要负责“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重点考虑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等工作。
在这样的背景下,医保局发布的答复函中指出,国家医保部门支持各地根据当地实际,逐步扩大中医特色病种按病种付费范围。并介绍,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同志专门赴中国中医科学院,与相关医疗机构代表、专家等开展座谈,深入交流了中医按病种付费的现状和未来方向,并确定开展基于医保支付的中医优势病种项目研究,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深入研究,形成适应医保管理需求的具有中医优势特色的病种分组方案,供有条件的地区选择应用。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各地制定的单病种付费标准,或是参照既往历史平均费用,或是参照其他地区单病种付费标准进行加减,或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提出本地单病种付费标准意见与定点医院进行协商,忽略了单病种付费标准必须建立在病种规范诊疗的基础上,即建立在病种临床路径的基础和规范服务价格上,才能价有所值。
中医药×医保,多管齐下提供健康保障
在医保用药管理方面,2019年国家医保局制定发布了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收载药品2643个,其中西药部分1322个,中成药部分1321个(含民族药93个),还明确纳入了892个有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本次调整新增西药47个,中成药101个,目录中西药和中成药占比达到1:1,较2017年版目录中成药占比进一步增大。
在中医疗法方面,2018年国家医保部门确定了130个按病种付费推荐病种,没有排除对这些病种治疗使用中医方法,同时考虑中医特点还专门提出了8个中医特色病种。国家医保部门支持各地根据当地实际,逐步扩大中医特色病种按病种付费范围。医保局在答复中称,目前在广东、山东等省的一些统筹地区,中医按病种付费开展较好,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医保支出和患者负担。
此外,关于提案中提出的“中医医疗技术按中医药人员技术水平分级定价”,医保局指出,现行政策明确要求医疗服务实行分级定价,具体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拉开价格差距。我们将按照工作统筹部署,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业内人士指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不仅是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防范医保基金穿底,还要让医保支付制度提质增效,让医保患者能获得更高性价比的医疗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在医保支付改革中能有更多更实在的就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而医保局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指导保险行业加强产品创新设计,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支持中医药材生产保险的发展,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建、治未病等商业保险产品,推动保险业参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中医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