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中下旬起,黑龙江省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中选结果,共有206个品规药品进行降价销售,降幅高达27.1%。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介绍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展。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张树杰介绍,25个中选药品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为59%。仅按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的采购数据计算,降价后,全省共计可减少药品费用2.42亿元。
为了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省医保局对试点扩围25个中选品种同通用名且已在本省执行采购的其他未中选药品实行价格联动,对应25个品种,共有206个品规药品降价,降幅达27.1%,进一步放大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结果的效应。
据介绍,黑龙江省医保局将建立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机制,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结算;医保基金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预付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按采购协议及时支付企业货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药款。(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