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5日讯 作为医改先锋省份,安徽省的“双信封”模式让行业记忆犹新,其精髓也沿用至今。在带量采购遍地开花的当下,12月23日,安徽省医保局官网发布 《2019年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在第一批抗癌药带量采购实施后,正式启动第二批抗癌药采购,并同步加入采购额占比较高的抗生素药品。
虽然安徽提出将在采购量、优先使用、药款支付、医保结算等方面给予优待政策,但是参考第一批13款抗癌药39.52%的降价幅度,第二批入选药品预计降价压力也相当大。此外,安徽省强调对于列入谈判议价范围的药品,如企业不参加谈判或谈判不成功,相关品种将被列入监测预警目录进行重点监控。
首批药品平均降价39.52%
《方案》指出,实施范围将以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试点,逐步推广至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公立医疗机构),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原则上采购周期为两年。
对于哪些药品将参加带量采购,安徽明确:以采购额分别占2018年度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抗生素类(头孢菌素类及相关药品)化药90%的产品和第二批抗肿瘤类化学药品80%的产品为基础,结合2019年上半年采购情况及临床专家意见遴选带量采购药品目录。
从采购范围来看,采购品类主要集中在抗生素类药品、抗肿瘤药品,采购面积较大,采购量、采购金额高的品种有望入选。
再来看最终价格的形成,第一步首先设定谈判入围价。主要是参考2016年以来全国省级中标价的最低价、省属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度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平均价、最低价及“两票制”的第一票价格,由专家论证议定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药品的入围价。确认接受谈判议价药品入围价的企业视为入围企业。
第二步,带量谈判议价。专家组将依据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质量类型等因素,与入围企业进行谈判议价,形成带量采购谈判价。
虽然安徽没有提出具体的降价幅度,但是从第一批抗癌药带量采购结果可以看出,降价幅度非常大,刷新了很多产品的历史最低价。官网数据显示:第一批13种抗癌药包括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治疗晚期胃癌的替吉奥胶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治疗乳腺癌的来曲唑片等。历经两轮谈判,最终成功完成了13种抗癌药谈判议价。通过议价,13种药品价格在企业自主降价13.09%的基础上又平均下降26.43%,平均降幅达39.52%。第一批的高降幅将直接对第二批形成参考。
严禁“二次议价” 未中选面临重点监控
虽然相关企业面临不小的降价压力,但是安徽也出台多项措施确保采购量的落实。安徽提出,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量基础上,按照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谈判成功药品年度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并确保临床优先使用,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坚持“两票制”,鼓励“一票制”。同时,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应在90天内支付药款。
此外,在医保支付方面,对于谈判成功药品,按照节约资金的40%用于激励省属公立医疗机构的原则合理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带量采购谈判价进行采购,以医保支付标准进行销售,并适时调整过低的医疗服务价格。并实行单项预算清算,也就是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在年度医保基金清算时,对合规使用谈判成功药品造成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合理超支部分,医保基金可予以适度分担;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付费总额控制方案时,对上一年度带量采购使用量,按一定比例增加预算额。而且还实行医保基金专项预付。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拨付医保基金时,对因采购谈判成功药品增加的医保基金预算额可一次性预付。
安徽省各地在推行第一批抗癌药带量采购落地过程中,采购量情况符合预期。以芜湖市为例,今年1-9月,13种抗癌药共采购351790单位量,已达2018年全年量的95%。今年1-9月,宣城市13种抗癌药共采购101211单位量,已达2018年全年量的90.77%。
总体来看,涉及到的企业将面临新一轮的“量价博弈”考量,未中选企业还将面临产品被重点监控的压力。《方案》指出,对于已列入谈判议价范围的药品,如企业不参加谈判或谈判不成功,该药品所属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的所有规格及包装药品均列入监测预警目录,对药品采购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在全国各省市加速探索带量采购的态势下,安徽方案颇具特色,将对各地形成一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