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3日讯 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官网消息,近日,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主任杨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易蔚、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主任赵志云等就推进远程审方、促进医疗机构执业药师到药店开展药学服务等展开了交流。
一是要坚持推进执业药师制度,加强执业药师配备使用。
双方一致认为,实施25年的执业药师制度不能出现倒退,现阶段执业药师工作面临的困难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暂时困难,只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认识,齐心协力,坚持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的初心,就一定能克服目前的困难,发挥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是赞成推进远程审方等信息技术以辅助、补充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但不应替代执业药师在岗执业。
执业药师面对面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进行用药咨询和指导,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人文关怀的意义和作用。
三是发挥好医疗机构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作用,探索促进医疗机构执业药师到药店开展药学服务的方式和途径。
而这也是从远程审方开展以来,国家药监局首次表态。
远程审方,不能替代执业药师在岗
截至目前,据药店经理人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20省份开展远程审方政策,对于远程审方能否替代执业药师在岗问题,多省规定也各不相同。
一方面,远程审方的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问题,但从技术层面上,似乎政策更利好于连锁药店,单体店若想开展远程审方,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连锁药店的平台系统,或者第三方平台。
另一方面,对于当前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来说,对于远程审方的开展,业内褒贬不一。
可以说,推进药店执业药师配备,倒逼执业药师队伍提高专业性和岗位含金量,也是从监管部门到药店从业者共同推进的目标。
但出台远程审方政策后,有的省份规定:远程审方直接可替代执业药师在岗;有的省份则规定:执业药师可统一注册在零售连锁总部,连锁店则不用注册执业药师了。
以12月20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例,文件明确:允许企业按照国家局要求开展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在连锁门店履职的执业药师,可统一注册在零售连锁总部,企业应建立执业药师管理档案,《执业药师注册证》与连锁总部任职文件应保持一致。
这也被不少媒体解读为:连锁门店执业药师只需在总部注册,门店无需再配备执业药师。
但究竟这种解读是否准确呢?
无执业药师,门店禁售处方药及中药饮片
还是以四川省为例,11月24日,在四川成都召开“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论坛上,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赵勇介绍,未来药店有无执业药师,直接决定药店是否可刷医保、卖处方药。
“现在有几个关于执业药师的政策正在研究中。”赵勇告诉记者,目前,国内一些省市已经开始试点,将执业药师列为药店开展正常药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四川省相关规定也正在制定中,目前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第一,没有执业药师不能被列为医保定点药店;
第二,没有执业药师,不能售卖甲类处方药等风险较高的处方药;
第三,没有执业药师不得售卖中药饮片。
结合国家局表态及多地政策分析来看,可以明确的是:门店配备执业药师仍然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药店能否根据自身条件完成执业药师的配备要求,仍然决定了未来多数药店的命运。
推进药店分级分类,没执业药师,不行!
12月20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关于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除明确提及药店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外,同时还提到:实施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鼓励各地开展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而这也是继商务部、广东省、山东省明确出台相关政策后,又一省提及药店分级分类管理。
而药店能否配备执业药师,无疑将直接影响药店评级,进而影响药店经营范围及医保支持力度。
所以说,药店执业药师配备,可以说仍是业内未来发展方向,执业药师仍是刚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