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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市场大降价!超600品规生死考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0  浏览次数:83
   12月18日,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关于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标准调整的公告》(简称《公告》),决定对部分实际交易价与最高销售限价价差大的药品的最高销售限价进行动态调整,并同步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同时发布的还有包括634个品规的“大名单”,提示这些药品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大幅降价之后的全新价格。     主动调价“倒计时”     去年6月福建省发布《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发挥市场对药品价格的调节作用,促进药品价格趋于合理,质优价廉,对联采目录及产品实时动态调整,满足临床治疗用药合理需求,令福建药品市场的价格变化时刻牵动产业神经。     此前,行业专家在分析福建采购形势时曾表示,福建正在从“一味杀价”的招采模式转向为“按临床所需”的动态调整,预示着“三明模式”将更加趋于明朗。     此次价格调整,依据的是《福建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闽药采中心﹝2018﹞11号),部分药品(不同厂家、同一通用名、不同剂型、同一规格)的最高销售限价与医保支付标准的确遭到了标准化降价。     参照福建采购“医院采购价≤医保支付价≤医保最高销售限价”的招采规则,药品医保支付结算价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个人按报销比例分担;高于医保最高销售限价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高于医保支付结算价、低于医保最高销售限价之间的差额由患者个人承担。     显然,医疗机构将在医保支付价和医保最高销售限价之间确定药品实际销售价格。这就意味着,一旦挂网价高于调整后的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标准,将很可能面临医疗机构不采购而出局的危险局面,如果挂网价仍然低于或等于调整后的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标准,则仍可正常采购。     因此,对于进入此次动态调价“大名单”的634个品规药品,势必将选择下调挂网价格以保障医疗机构能够继续正常采购,正如此次《公告》明确提示:名单中企业若需调整挂网价,请通过福建省药械联合阳光采购平台中的“挂网状态与价格调整”项下提出。     降价大势不可逆     一直以来,福建药采以“杀价”著称,令大批生产企业苦不堪言。随着“动态调整”“价格联动”“四通用”“竞争目录和非竞争目录”等政策探索实施,福建作为“医改+药改”先锋,其每一步举措都引发了行业热议。     去年2月,福建药采平台发布《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独创的“限价阳光采购”,规定: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挂网价格为医疗机构采购最高限价,鼓励各个片区医疗机构在平台挂网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与企业进行带量谈判议价,带量谈判议价的实际价格可不对外公布。     同时,在福建的采购规则之下,企业不挂网,就是意味着退出福建市场,而降价挂网,势必将面对日趋巨大的采购价格和药品供应压力。不仅如此,福建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还制定了“黑名单”制度:挂网价高于全国最低价、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供货,都面临直接撤销挂网、列入不诚信名单的风险。     业内专家表示,对于原研药、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独家品种”等非竞争目录品种,福建市场依然有比较大的机会,而除此以外的竞争目录药品,则持续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降价仍是无法逆转的大趋势。(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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