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5日讯 政府表态:高度重视村医补助资金足额兑现情况,本月10号前迅速整改!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开《关于乡村医生有关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的通报 》。
要求被通报的州、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迅速整改,确保及时足额兑现乡村医生有关补助资金。整改情况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省人民政府。
村医公卫、基药补助经费为0
今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召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视频会议。会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王贺胜强调,要严格落实基本公卫和药品零差率补助经费。
根据会议精神,全国已有部分省市对乡村医生待遇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近日云南省政府公开一份通报,指出截至10月30日,仍有部分州、市未及时足额拨付乡村医生有关补助资金。
2018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个县市拨付率低于 90%;
2018 年基本药物补助资金:3个县市拨付率低于 90%,其中1个县拨付率为0.00%;
2019 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3个县市区拨付率低于 50%,其中1个县拨付率为0.00%;
2019 年上半年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0个县市区拨付率低于 50%,其中4个县拨付率为0.00%。
政府表态:12月10日前迅速整改
“及时足额”拨付村医有关补助资金,也就是说村医的补助不能“无端克扣”。然而,从通报结果可以看出,大部分县市并不能确保足额,甚至出现拨付率为0.00%的情况。
不久前,云南省卫健委发布的《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工作方案整治事项的公示》中提到,乡村一体化管理后,原则上乡镇卫生院向乡村医生发放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200元/月,同时将不低于4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
让村医承担基本公卫项目,那么相应的补助经费也需跟上,不能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针对上述情况,云南省政府提出两点要求:
(一)被通报的上述州、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迅速整改,确保及时足额兑现乡村医生有关补助资金。整改情况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省人民政府。
(二)各州、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面梳理在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认真开展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绩效考核须透明,让村医劳有所得
今年10月,《人民日报》登载一篇《这笔补助款去哪里了》的文章,曝光600万村医补助款被冻结,对村医收入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文章中提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诸多村医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明细上,多个项目工作量为“0”。从中可以看出一个问题,即国家的惠民政策和惠民资金在基层并没有落实到位。
一位来自黑龙江哈尔滨市的基层公卫人员向笔者表示,平时活多点能理解,但是有时候基本公卫工作并没有落实到实处,造成了资金浪费、人力浪费。
如何将国家下发的补助经费管好用好,让村医劳有所得?笔者认为,各地应有一套明确的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并且绩效考核透明化,防止类似的“群体性事件”再次发生。
另一方面,村医工作质量也需不断提升,有卫生院表示,部分村医存在弄虚作假、时效性差、随访质量不高、群众不满意工作等情况。
不过,就目前情况看,村医诊疗和公卫任务较为繁重,具体的工作量和分工问题仍需进一步探讨解决。愿以后既不出现“工作量为0”,也不出现“补助为0”的情况。
村医政策落实情况,国家开查
据山东卫生新闻网报道,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安排,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罗培林带队一行2人代表国家卫生健康委到东港区督查卫生健康有关工作。
在沙岭子村卫生室,罗培林副处长详细了解了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及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药品目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情况,并与乡村医生详细交谈,了解卫生室业务收入,乡村医生向督查组详细介绍了工作开展情况。
看来,一场关于乡村医生补助及养老保障政策的督查已在面向全国展开,希望明年村医的春天来的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