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6日讯 12月5日,国家卫健委在官网挂出《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明年在全国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发布《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试行)》。其中,“合理用药”一栏中把“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金额占比”“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与”“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比”5项定量指标纳入考核。
2020年6月底前出省级方案
2022年所有二级公立医院纳入考核
按照《通知》要求,到2022年,要建立较为完善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各省在2020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次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2021年起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此次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可以说是年初启动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下沉,国家卫健委制定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统一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后,各省预计也将陆续给出对不同类别二级公立医院设置的指标和权重。
其中,合理用药部分,对比三级公立医院的指标,尽管没有点评处方的占比要求,但也把辅助用药收入占比进一步的细化与明确。
作为惟一一个来源是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合理用药指标,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对督促各二级公立医院落实基本药物在机构内的使用发挥重要作用,对新版国家基药目录上的产品带来明显利好。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金额占比,也同样对相关品种在院内使用发挥作用。按照中标药品采购金额数/同期采购同种药品金额总数×100%计算的指标,无疑将拉动对中标产品用量的提升。
而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以及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比两项,则可以算是“精准打击”了。
事实上,在国家版药品重点监控目录发布后,目前各省已在陆续跟进。据统计,目前内蒙古、黑龙江、广东、江苏、四川、陕西、贵州、甘肃、吉林、湖北、云南、福建等省(自治区)把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内20个品种全部纳入省级目录;西藏纳入了4个国家版目录的品种,并新增30个品种;而在国家版目录外新增品种的省份包括了江西、河北、海南、山西、新疆、浙江、安徽、广西、青海等省(自治区)。按照国务院给出的时间表,今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制定出台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并公布,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
不难推测,运用了超算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标准化、信息化、精准化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将被提上一个新的层级,纳入重点监控目录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负增长的阶段正快速逼近。
二级医院市场增速或放缓
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分析人士预计绩效考核结果也将被各方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与医院评审评价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相关联,甚至还包括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等等。
其实,从卫键委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也可以发现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启动后的影响。从医疗服务情况看,2019年第3季度三级医院的诊疗人次数达50409.3万人次,同比增长了8.8%;二级医院的诊疗人次数为33828.1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4.7%。
但从病人费用情况变化来看,今年已启动绩效考核工作的三级公立医院费用增速低于二级公立医院。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332.7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4.4%,按可比价格上涨1.5%;而二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为221.9元,按当年价格同比上涨5.1%,按可比价格同比上涨2.2%。
住院费用也同样如此。2019年1-9月,全国三级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为13539.2元,与去年同期比较,按当年价格上涨2.6%,按可比价格下降0.2%;二级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为6385.6元,按当年价格同比上涨4.5%,按可比价格同比上涨1.6%。
分析人士指出,结合绩效考核给出的合理用药指标鼓励使用的是基药和集采品种,重点监控药品和高值耗材继续受限,若未来公立医院实时监测体系建立,医院市场药品销售增速或会继续放缓。
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试行)
注:1.标记“▲”的为国家监测指标。
2.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共28个指标,其中国家监测指标21个。
3.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绩效考核国家监测的微创手术目录、三级手术目录、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和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