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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社会资本建医院应及时定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22  浏览次数:158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日前,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在设置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含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时,应及时确定其级别。

  《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在设置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含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时,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及该医院的功能任务、服务半径等,及时确定其级别,并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其他”栏目中予以明确。

  《通知》强调,对于未定级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尽快完成定级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各级各类医院根据其级别和技术能力,按照规定开展诊疗活动,合理发挥其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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