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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取消耗材加成 年底前全国耗材零加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6  浏览次数:86
医药网12月2日讯      全省取消耗材加成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近日湖北省医保局透露,从今天(11月30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时提升一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并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     据了解,去公立医疗机构看门诊、住院、做手术等,对于所使用的医用耗材,医院会按照湖北省相关政策,合理收取3%、5%、8%不等的医用耗材加成,而这样的补偿机制即将成为历史。     今年6月,湖北省医保局会同湖北省卫健委、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要求在今年11月30日前,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     年底前,全国耗材零加成     今年7月31日,国务院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2019年底前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高值医用耗材销售价格按采购价格执行。     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公立医疗机构要通过分类集中采购、加强成本核算、规范合理使用等方式降低成本,实现良性平稳运行。     除了湖北,据齐鲁晚报报道,11月11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全面取消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上述指导意见从2019年12月10日开始实施,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最新数据,截至2019年6月底,山东医疗机构数量最多,达2609个。     大批省市正在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8个省市正在取消耗材加成,包括山东、湖北、浙江、北京、福建、安徽、天津、北京、宁夏、贵州、湖北、广东、江西、江苏、广西、湖南、辽宁、四川等。     如7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改革任务分工的通知》表示,今年10月底前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医用耗材采购改革。     但部分省份仍处于个别地区取消耗材加成的阶段。     2018年3月初,原广东省卫计委主任段宇飞明确,2018年广东省将积极落实、推动耗材取消加成。目前广东省已有珠海、中山、东莞、佛山、河源5市先行取消耗材加成。     2018年3月8日,江西省宜丰县发布《2018年价格工作要点》,明确2018年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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