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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多地献血者可选择一地标准报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21  浏览次数:167
  献血容易用血难,献血简单用血繁琐,这一直为无偿献血者和公众诟病。昨日,卫生部发文要求,9月1日起,同省异地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下简称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时,享受本地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优惠政策。政策在异地用血返还、报销等方面有了突破。

  多地献血可择一地标准报销

  昨日,卫生部发布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各省份应于今年9月1日起,开展无偿献血相关人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省内异地用血时,其费用由用血地先行报销,再由献血地向用血地支付;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献血地和用血地用血返还标准不一致的,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执行;无偿献血者在多地献血的,由无偿献血相关人选择其中一个献血地的返还标准执行。

  据了解,当前,全国29个省、区、市(含新疆建设兵团)省内用血返还标准基本一致,各省域内的信息系统相对统一,这为省内用血报销的“一站式服务”提供了技术支持。此前的“用血报销难”很大程度上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报销资料的繁琐以及流程、服务的不便捷、不及时导致的。

  积极推进跨省异地用血报销

  此前有媒体报道,有外省献血者不能享受就医地用血优惠,引发质疑。对此,卫生部通知规定,明确外省(区、市)无偿献血相关人在就医地用血时,享有就医地无偿献血相关人临床用血优惠政策。

  据了解,在我国,《献血法》实施细则是授权给各省人大来制定的。目前,各省的用血返还政策、标准不一致,成为影响跨省用血即时结报的障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异地用血即时结报的时机尚未成熟。对此,卫生部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探索、推进跨省用血报销,具体方案可参照制定。

  卫生部要求,血站、医疗机构和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相关机构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无偿献血相关人省内异地用血费用及相关文件的审核等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不得以非本地献血者为由,拒绝为无偿献血相关人办理有关手续。(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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