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洛铂”国家标准草案的公示
我委拟制订洛铂国家药品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该标准适用于生产该品种的所有企业。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电子信箱:yuezhihua@chp.org.cn
电话:010-67079576
传真:010-67156318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附件:洛铂公示稿.pdf
关于“注射用洛铂”国家标准草案的公示
我委拟制订注射用洛铂国家药品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该标准适用于生产该品种的所有企业。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电子信箱: yuezhihua@chp.org.cn。
电话:010-67079576
传真:010-67156318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附件:注射用洛铂公示稿.pdf
关于米格来宁片(安替比林咖啡因片)国家药品标准的公示
各相关生产企业和单位:
我委拟修订米格来宁片(拟更名为:安替比林咖啡因片)国家药品标准(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该标准适用于生产该品种的所有企业。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电子信箱:wuxiangfeng@chp.org.cn
联系电话:010-6707960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附件:米格来宁片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