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18日讯 继今年初云南省医学会之后,有又一省份医学会对学术会议企业赞助进行了限制!
据 MRCLUB 湖南省多名小伙伴们反馈,已经从多个渠道接到湖南省医学会/湖南省医师协会紧急通知,即日起禁止所有企业在学术会议现场摆放资料台、召开专题会以及其它形式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活动。
同时,学会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将不再发放企业参会通知,不再进行设置资料台、召开专题会或其它形式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等活动。
已签署协议或已进行赞助的,如仍强烈要求自愿赞助,可赞助,但不得开展上述提及的任何形式的品牌推荐和宣传活动。
医学会也已经要求各分支机构对于尚未召开的会议如有已签署协议或已进行赞助的企业,要求及时告知企业。
并且,据大咪了解,已经筹备中的会议组委会也对各企业做了通知,表示很抱歉无法保障招商函中承诺的宣传方式,无法摆放资料台,卫星会可以举行,但会议日程上不会体现卫星会字样等。
如果企业不继续赞助,学会可以退款。
卫健委对会议赞助已有新规
今年4月份,云南省医学会发布通知,“不再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提供会议及培训费用”。
到了8月份,北京市多个区卫健委按照市卫健委部署,开始对群众投诉举报内容的调查,其中包括医院学术会、年会等的赞助情况。
此次北京虽然没有禁止学术会赞助,只是调查不合规赞助行为,但在这种清查要求下,通过学术赞助活动和医生进行互动交流,多少开始有所影响。
9月11日,国家卫健委科技教育司正式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改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出具体措施。
其中,重点指出,学术会议接受赞助应不以盈利为目的,继续医学教育要坚持公益性,严格规范医药相关企业对学术会议的捐赠资助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将项目转包谋利。
总的看来,企业对学术会议的赞助会进一步规范,但一刀切显然是不合理的,毕竟合理合规的企业赞助对于临床诊疗的推动还是有很大作用的,而且,医学会和医师协会的赞助即使受到了约束,但更多民间医学协会的赞助一样会寻求企业的支持,与其绝对禁止,不如制定完善合理的企业赞助行为规则并严格管理,共同努力去推动医学的发展和临床技术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