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0月12日讯 检验检测试剂的带量采购也来了。
扩大到检验检测试剂
10月9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以市为单位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联合议价和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省份不同,辽宁省带量采购范围除了医用耗材,还包括了检验检测试剂。
《通知》显示,本次的采购范围,一是医用耗材,包括纳入《辽宁省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医用耗材信息库》内的产品,以及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未入库产品采购管理”端填报到辽宁省集中采购平台且产生实际交易的产品。
二是检验检测试剂,包括纳入《关于公布辽宁省医疗机构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清单的通知》中的相关产品。
可以看出,带量采购不只是从一个省扩大到另一个省,还会从一类器械扩大到另一类器械。
一开始,带量采购基本都是高值耗材,如安徽和江苏等地区,对骨科植入类、眼科类以及双腔起搏器等产品进行谈判。
之后,8月20日南京市医保局发布南京联盟对四类耗材的谈判结果,这是首次涉及普通耗材的带量采购谈判,包括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精密输液器、密闭留置针等。
此外,8月26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又发布了《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输液器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其中部分产品的谈判前价格只有0.69元和0.83元。
带量采购已经从高值耗材扩面到低值耗材,随着本次《通知》的发布,现在又要扩面到检验检测试剂。
以市为单位,铺平全省价格
与其他省份不同,辽宁省并不只在全省选取部分品种进行带量谈判和采购,而是同时从市级出发,先实现同市同价,再推动全省统一价格。
《通知》要求,在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的基础上,通过以市为单位的医用耗材联合议价或依托辖区医疗卫生机构阳光采购价制定统一价格,实现同城同价,确保每个市级统筹区内患者同等价格。
然后各市将医用耗材议价结果或统一价格填报到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鼓励市级区域间价格联动,促进全省统一市场、统一价格。
据了解,辽宁省之前就选取沈阳市、大连市和辽阳市作为耗材治理试点,其中辽阳市对输液器的带量采购,价格最高降幅82.14%,平均降幅57.67%。
之前辽阳市相关业内人士对赛柏蓝器械表示,辽阳市带量采购品种实行最低价原则,即谈判后的品种价格必须是全省最低价,如果采购前省内出现更低的价格,即使谈判已结束,相关械企的产品还是要继续降到最低价。
此外,《通知》显示辽宁省还将分别选取2-3类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耗材、普通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开展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确保价格大幅下降,并逐步扩大带量采购品种。
同时还将组建辽宁省级联盟,统一开展带量采购,鼓励各市在全省统一组织带量采购之外独立联合开展带量采购。
根据《通知》,在2020年3月1日前,辽宁省会完成医用耗材同城同价和首批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带量采购工作,并面向社会发布结果。
这个城市的带量采购,具体到个位
《通知》显示,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中选企业必须落实采购量,首批采购量基数以2018年4月-2019年3月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配送到位数据数据为准,梯次推进。
原则上约定采购量不低于年度同类产品采购量的60%(或该产品上年度采购量的80%)
对于保证采购量,还是以辽阳市为例,之前带量采购时将各具体品种的采购数量和采购预算都精确到了个位。
如“单头,各种规格”的一次性使用带针输液器,采购数量657135支,采购预算453423元,谈判前辽阳市最低价格0.69元。
除了省级和市级的采购,辽宁市的带量采购或许还将兼顾到县、乡、村。
根据《通知》,辽宁省将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医共体内部实行统一管理,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货款。
要求有条件地区要打破县域内不同医共体之间的区别,探索县域内统一管理和采购、配送货款支付等。医保定点村卫生室网上采购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由其所在乡镇卫生院代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