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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全面实施医用耗材分类采购、阳光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08  浏览次数:33
  医药网9月27日讯 目前,14省际高值医用耗材联合联盟的名单是:陕西、四川、内蒙古、宁夏、青海、甘肃、新疆、湖南、黑龙江、辽宁、贵州、广西、海南、西藏。     联盟内成员的一举一动都关乎整体招采的节奏。     全面实施耗材分类采购、阳光采购     9月24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落实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此改革方案是按照中央深改委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总体思路来制定的。     主要目的是促进医疗、医保、耗材三医联动,构建阳光采购和监管工作机制,降低虚高耗材价格,减轻人民群众诊疗负担。     从内容来看,涉及采购标准、准入规则、医保支付等多个环节,要求落实的十分细致,全文总计近5000字,赛柏蓝器械整理出其中要点如下:     全国各省比对,就低原则     方案指出,将完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参考价形成规则。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均须在省内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上网上议价采购、公开交易。     在价格方面,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通过采集和企业自主申报全国各省现执行的高值医用耗材最低价,与本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进行对比,通过价格区段管理形成本省医疗机构最高实际采购价,根据“就低原则”实施挂网参考价限价采购并动态调整。     由此可见,最低原则意味着,供应商最终供应的价格要比对全国各省的数据,以及省内的历史采购数据才能确定。     议价,不得高于全国最低标准     在企业产品准入规则方面,方案指出,已在挂网目录中未挂网的临床必须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申报企业应根据临床使用需求按要求向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报送企业和产品合规资质材料。     在价格上应低于省平台同类品种挂网价,且不高于该产品全国各省现执行的最低价。     未在挂网目录中的高值医用耗材和新批准上市的应用新技术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医疗机构可根据基本防治学和循证医学评价后,申请备案采购。     医疗机构应向省级药品采购机构申请纳入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目录,再进行网上议价采购。     支持国产耗材采购,取消加成     方案明确指出,鼓励支持国产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使用。为推动高值医用耗材的国产化使用,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高值医用耗材提升核心竞争力,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批通过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医疗器械走“绿色通道”直接挂网。     在耗材加成方面,甘肃省已于2004年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高值医用耗材销售价格已按采购价格执行。     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已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政策等方式消化平衡。公立医疗机构要通过分类集中采购、加强成本核算、规范合理使用等方式降低成本。     省际省内联盟集中采购,谈判降价     方案指出,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临床使用较成熟、使用范围广且竞争性强、多家企业生产的已挂网高值医用耗材,积极探索省际省内联盟按类别集中采购,鼓励医疗机构联合体开展带量谈判采购,促进实质性降价。     对于对采购金额高、临床必需且竞争不充分的高值医用耗材,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医保准入谈判或价格谈判机制,促进医用耗材降价。     同时,将选择部分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品种,通过医疗机构自主申报采购量,平台自动收集汇总后同企业议价,实现量价挂钩;探索跟单采购、续签采购、委托采购和谈判采购等新模式。     对于已通过医保准入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价格相对稳定的高值医用耗材,将实行直接挂网采购。     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管理,以量换价     文件规定,将实行医保准入和目录动态调整,建立完善省内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医保准入制度,实行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形成动态调整机制。     具体来看,将及时增补必要的新技术产品,退出不再适合临床使用的产品。实施高值医用耗材医保准入价格谈判,实现“以量换价”。     同时,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产品企业报告制度。企业对拟纳入医保的产品需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价格、市场销量、卫生经济学评估、不良事件监测等报告,作为医保准入评审的必要依据。逐步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医保评估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     制定医保支付新规,动态调整     方案指出,将制定高值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对于已通过医保准入谈判的,按谈判价格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的高值医用耗材,探索制定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同时,医保基金和患者将按医保支付标准分别支付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引导医疗机构主动降低采购价格。并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参加联盟采购,开展谈判议价,对降低的总医疗费用不调低当年度医保预算总额。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省际省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谈判采购和医保准入谈判采购的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确定重点治理品种,将实行DRG     在耗材规范使用的要求上,方案指出,将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作为重点治理对象,加强对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实际采购量的监管。     同时,将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将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内化为运行成本,主动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使用。     坚持控制医疗费用与规范医疗服务质量并重,结合临床路径管理,合理制定按病种付费方案,扩大按病种付费的覆盖范围,加大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医用耗材规范使用。     耗材编码落地,建立全过程监管平台     方案指出,将统一使用国家标准编码体系,建立省级医用耗材编码数据库并开展动态维护;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和国家医用耗材编码标准在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结算、监管等领域的衔接应用,实现采购平台、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     在监管方面,将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集中采购管理平台,探索对医用耗材招、采、配、用、管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统计分析,强化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数据和价格的监测分析。     在与医保的连接上,将做好与医保支付审核平台互联互通,建立部门间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强化购销价格信息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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