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10日讯 25个药,辽宁全省采购。
▍辽宁全省,带量采购25个药品
日前,辽宁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准备工作的通知》,为25个药品在辽宁带量采购做准备。
辽宁表示,全省除沈阳、大连两市外(编者注:沈阳、大连属4+7城市)其他十二个市行政区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同步实施。辖区内所有省属医疗机构、其他权属公立医疗机构同步实施并接受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鼓励医保定点驻地部队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参与。
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各市政府要制定出台《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要完善医保预付、医保支付、绩效考核、日常监测等配套措施和各项工作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完成中选药品的采购使用量。
▍只等国家联采办谈判结果,即可下达任务
据悉,目前辽宁省医保局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完成了25种药品各市2017—2018年采购量的上报工作,一旦国家联采办扩围招标采购结果产生后,就可进行任务量下达。
国家带量采购扩围已经进入实质阶段,有业内人士透露,25个药品扩围的谈判工作正在进行中,试点扩围是推动医药行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部署,即将对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对于结算方面辽宁要求,各市基本医保基金按不低于本地区年度总采购金额的50%向辖区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含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预付周转金,在中选结果执行前预拨到位,预付周转金在一个采购周期结束后清算并收回。
▍药企和医保局签合同
药企将和医保局签合同。
辽宁表示鉴于扩围后,按照原来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购销合同的模式,相关药企的工作量会很大,所以此次采取由医疗卫生机构授权、各市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与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的做法,以减轻企业负担。
9月1日,带量采购全国扩面的消息正式公布,采购规则和首批不尽相同: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实际中选企业为3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
根据安排,9月 24 日将公开企业申报信息和供应地区确认,距离扩面实施越来越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