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自北京第15个防治碘缺乏病日(5月15日)到来在即,关于食用碘盐是否会造成碘过量、是否仍需补碘的话题仍在发酵。昨日,卫生部表示,至今未发现因食用碘盐而引起的碘过量、碘中毒事件,甲亢患者的增多与食用碘盐并无必然联系。同时,卫生部指出,尽管我国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但仍须长期食用碘盐。
北京协和医院内分泌科教授戴为信说,有的地区碘过量和甲状腺病高发,这只是一种现象,而无必然关系。甲状腺病人增多,不等于甲状腺疾病发病率增加。病人增多可能与医学检查方法的进步、病人健康意识增强以及体检等疾病发现手段的增多有关。
天津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教授陈祖培也指出,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分会曾对不同碘营养水平的结节情况做了调查,结果发现碘营养水平越高的地区,甲状腺疾病的水平反而下降了,与估计大相径庭。“即使发现水平碘营养的增加以后,甲状腺疾病增多,这也是个流行病学现象,从病理学来讲是不是它造成的还很难说,因为引起甲状腺疾病的原因太多了。如甲亢的发病与遗传、自身免疫性、精神因素等有关。”
卫生部表示,正常人群食用碘盐无需担忧,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只是有甲状腺疾患的人应该避免或少食用碘盐及其他富碘食物和药物(如海带、紫菜、碘造影剂、胺碘酮)。
卫生部疾控局局长、国家卫生监察专员肖东楼介绍,2011年全国第六次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我国已经在国家水平上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但卫生部指出,即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我国仍须长期食用碘盐。
肖东楼说,我国是受碘缺乏严重威胁的国家,除上海市以外,其余30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地都出现过碘缺乏病的流行。
我国已从3月15日开始实行新的碘盐浓度标准,全国食盐加碘水平不再“一刀切”。各地可以根据当地人群的实际碘营养水平,在20毫克/公斤、25毫克/公斤、30毫克/公斤三个档次中任选一个或几个,作为当地食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