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联合制定印发《贵州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明确了各类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和使用金额占比。同时,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在中央每年给予39250万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每年预算16337万元的经费,各地按照省市县三级6∶2∶2或5∶2∶3的比例统筹安排市县资金,确保有钱办事。
据了解,贵州省政府已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要求各级政府也要将其纳入对下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度分级组织开展好绩效考核工作,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目前,该省已完成了2018-2019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