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江苏、北京、四川、重庆等多地已如火如荼地展开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据悉,今年国家对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广度都是空前的。
01.湖南:约谈425家相关单位
近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暂停部分涉事企业药品挂网资格的通知》,文件显示:根据湖南医保局 《关于对近期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不正之风典型案例涉事企业处理的通知》 要求,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对涉事14个药品暂停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资格,其中大部分为中药注射剂。
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湖南近期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治理工作。
无独有偶,大约在一个月前,湖南湘雅医院于7月31日召开了药学、医学装备、后勤、基建、网络、保卫、招标中心等部门共计425家业务往来单位集体廉政约谈会,旨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治理工作。作为国内大三甲医院代表之一,此举一定程度上能体现接下来公立医院的工作动向。
湘雅医院副院长陈子华在约谈会中特别强调了两点,一是禁止公司代表进入医疗区域开展销售业务,二是禁止公司违规进行各类促销活动。他还向各单位透露下一步医院将密集开展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加强合理用药与合理使用耗材的管理,规范医疗区域秩序。他要求各业务往来单位一定要依法合规经营,执行国家规定,配合医院管理,遵守《廉政合同》的约定,与医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
湘雅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希林在约谈会中更是直接表示:2019年国家对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广度都是空前的,国家密集出台相关文件,专项整治医疗乱象,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重点治理医用耗材,湖南省也就进一步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回扣治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7月4日,郴州市卫健委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培训会议,县市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分管行风副院长,驻市医疗机构及市管民营医院负责人和市第一人民医院部分干部共300余名人员参加了该会议。会议中则同样是强调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回扣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02.整治行动各地铺开
实际上,不仅是湖南在大力推行相关治理工作,四川、重庆、江苏、内蒙古、北京等地均也已经开始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环节,尤其是医药代表和医生的行为管理有了明显动作。
5月8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印发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7月23日,内蒙古卫健委则发布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从文件主要内容看,与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文件内容大致相同。
文件内容显示,在“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中的“规范药品临床使用”章节,要求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制度。另外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中则有“规范医学学术合作”的要求。具体而言,即:严格规范医学协(学)会、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行为。推动建立学术合作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从四川、重庆、江苏、广西等各地医疗机构的动向来看,则也是紧跟文件的相应要求。
近日,一份名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整治医药代表“满院飞”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流出。医院方表示各种从事产品销售、商业推广的医药代表(包括各种“医托”)频繁出入医院,严重干扰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增加腐败风险,必须严加整治。
文件对医药代表进入医院进行学术推广做出了多项细化要求。例如持续消除“被推介”空间;落实供应商集中推荐日制度,除招采部门、项目实施部门特殊需要外,医院各部门、科室原则上均不在非“集中推荐日”接待企业来访;临床医技科室接待药械企业仅限于医药学术代表,同时禁止医药销售代表进入医疗服务区域从事商业推广活动。
近期有消息显示,重庆也将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据重庆日报报道,重庆医疗机将在构规范医学学术合作、打击骗保、规范临床用药等方面进行大力整治工作。据悉,若出现“4+7”未中选药品处方用量增量异常情况,医生将被专项约谈。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当前各医疗机构对医药代表和医生行为进行规范,实际上也是在推进带量采购相关工作的完成。另外据医药代表消息,重庆西南医院当前已通知各科室医药代表接待政策将变更,门诊和病房不得私自接待医药代表,如需拜访需要提前预约并且备案登记。
据业内消息,江苏多地也正在行动。江苏省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发布“关于严禁医药公司销售人员进院开展违法活动的告知书”,严格禁止制药公司销售人员进入医疗区开展违法活动,并表示医院将组织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涉事相关药品将立即在医院终止。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则发布“医院医药推广人员管理方案”,将实施医疗代表备案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接受药品推广人员的流程。
业内周知,在购销环节药企会议营销也易产生灰色地带。提及规范学术会议问题方面,多地也采取措施加强治理。前不久北京卫健委下令彻查学术会议的消息也引发了一阵波动。此前北京市卫健委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家国内药企、两家跨国药企共三家药企以回扣、学术会议等方式向医院医生行贿。北京市卫健委随即发文要求各区卫健委对相关内容进行彻查,包括三家药企在医院相关的申请、采购情况等记录,医院需要上报所有科室举办学习班、培训班、讲座、年会等情况,是否有厂家或者企业参与等。另外,广西省卫健委也早在2019年初印发相关规定,严禁医务人员参加由药商、医疗设备供应商赞助差旅费的不当学术活动。
03.加强医药代表备案管理提上日程
关于医药代表备案制的落地,国家一直在缓慢推行中,依照当前的趋势,今年内可能会在更多的地方铺开,国家版正式文件或将很快落地。
2017年12月底,原国家食药监局、原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了《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九部委联合印发的《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中则进一步明确表示要推进实施医药代表备案制,而今年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也再次强调了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制度。
7月22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通知,为规范医药代表在医院进行业务活动的相关事项,开始规定医药代表在该院开展业务活动需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登记的不得开展业务活动。据了解这是广西首家开展医药代表备案的医院。
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多地在加快医药代表备案管理的落地,而另一方面河北省则发文表示将取消医药代表备案。8月26日,河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取消河北省药品营销人员备案管理的公告》,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我省药品营销人员登记备案”。而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发布“取消”公告实际是为接下来的《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做准备。
当前国家带量采购全面推行,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带量采购、招采合一将成为常态的基础性机制。此外,新版医保目录已发布,目录内药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这些政策新动态实际上都在倒逼过去的营销模式需要进行快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