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落地,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乡镇卫生院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和村卫生室、村医逐年递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归根到底大部分原因与在基层工作生活无保障、职业发展受限,基层医疗基础设施薄弱、技术力量差有关。
如何解决?一个字“给”。
给名额编制:连续工作5年以上,优先入编
《方案》提出,加大农村定向大学生公费培养力度,每年定向培养医学生1500人,对其和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培养学生,毕业后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此外,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临聘人员可通过考核考评择优办理入编手续。
给福利待遇:对基层医疗机构给予倾斜
一方面,在基层卫生领域全面实行基层职称制度。
定向评价结果在基层单位适用并兑现相关待遇。注重考察评议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的年限、效果、累积工作业绩等。可以看出对其学历、任职年限、论文等方面要求做了适当放宽。
另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其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重点倾斜。
可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增发单位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增发部分纳入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基数)。
给晋升机会:乡镇卫生院院长可选调到县级任职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设既离不开“执行者”,也离不开“组织者”,可以说乡镇卫生院院长是全镇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政策的“火车头”,可以准确把握医改方向,对基层医疗也有着深入理解。
《方案》提到,工作业绩突出、工作时间较长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可以选调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任职。这不仅是对卫生院院长的鼓励和工作上的认可,也有助于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
给经费补助:村卫生室每年可获得6000元补助经费
如今“以药养医”被破除,但随之而来的村医收入也颇受影响,有时候甚至还需村医“自掏腰包”。
《方案》提出,每个行政村卫生室每年可获得6000元补助经费。
给养老保险:村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实施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参加养老保险时离领取养老金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的乡村医生,允许个人进行补保。
给技术支持:二级及以上医院人才下沉
为了缩小大医院“人满为患”,乡镇卫生院“门可罗雀”的现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水平,为此《方案》中提出了两点硬性规定:
(1)县级公立医院中层管理人员晋升职务,须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任职或挂职1年以上经历;
(2)城市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中医、口腔等专业医务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须任现职以来在县(市)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个月以上。
除此之外,还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领办科室,开办诊所、医生工作室等。
给荣誉:定期开展“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
《方案》要求,向国家和省里推荐选拔人才时,优先考虑在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可定期开展“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
在乡村医生的心里,他们的付出被认可或许比起给待遇还要欣慰,当心灵上得到满足时,人们无限的潜力也会随之被激发。
可以看出,湖南省此次出台的《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力度空前,从待遇、职称、保障、技术等多方面给予扶持,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被有效调动,进一步缓解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紧缺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