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局长撰文,11个药品或进国家医保。
▍11个药,或进医保
7月26日,国家医保局登出了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在《学习时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胡静林:在新的历史起点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发展”。
胡静林在文章中指出,2019年重点将基本药物中的非医保品种、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以及急抢救用药等纳入医保。
据业内媒体梳理,基药目录内,未进入医保的药品共11个。
这11个品种中,包括吉利德的丙肝用药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片和阿斯利康的糖尿病用药达格列净等。
新版医保目录公布前夕,国家医保局局长发表署名文章明确表示基药非医保品种将纳入医保,对这11个基药纳入医保,无疑传递出了肯定的信号。
其实,自去年新版基药目录调整时起,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就一直在各种场合多次表达,将基本药物纳入医保,提高基药与医保目录的联动,增强基药可及性的主张。
在新版基药目录发布前夕,国家卫健委相关领导就公开表示,基药目录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兼顾公共卫生疾病防治等方面的需要,明确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医保部门在调整医保目录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或者调整甲乙分类,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处长黄心宇也表示,“医保局目前正在完善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将通盘考虑与基本药物的衔接问题,把目录外的治疗性的基本药物按程序优先纳入到医保目录。”
此外,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也明确,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可以说,历时一年左右的宣传都表明,基药非医保报销药品进医保,概率非常大。
▍基药、医保联动,地方不能增补
在基药目录、医保目录联动加强的同时,国家卫健委、医保局也先后传出了不允许地方随意增补地方目录的消息。
国家卫健委表示,相比以往的版本,2018年基药目录考虑到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允许地方增补药品是制度建设初期的过渡性措施,这次意见明确,原则上各地不再增补药品。
7月2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策出台部门具体牵头,原则上在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并同国家政策衔接。
就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的先后表态,有业内人士称,这是将目录准入权限完全收回中央,无论是医保目录、还是基药目录,出于普惠、公平、保基本的考虑,必然会逐步消弥地方差距,取消地方增补,这只是时间问题。
长远来看,地方无权增补,中央把控准入门槛,将最大程度上统一我国药品市场价值导向——结合疾病谱顺位、发病率、疾病负担等,满足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危急重症、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用药将获得增量发展空间,而高度具有地方特色的药品或将面临危机。
就像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在文章中指出的那样,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政府办医疗保障主要是保基本、广覆盖,必须严守定位,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