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7月17日讯 2019年上半年,各地的GPO探索呈现多点开花的态势,赛柏蓝了解到,全国性推进文件或将出台。
▍全国性推进文件或将出台
7月16日,赛柏蓝在2019全国药店周暨中国医药创新发展大会上了解到,2019年上半年,广东部分城市如梅州、湛江等地,新疆、吉林和广西等地均有城市与深圳市建立跨区域联盟采购模式。全国性推进文件或将出台。
南至广州、深圳,北至长春、延边,西至石河子,如今,GPO采购已经呈现多点开花的态势——但其进度有所不同,深圳和广州、韶关、梅州等地都已进入采购阶段,长春、延边等地仍在准备阶段。
有专家提出,GPO模式在全国的推行,杀伤力很大,将与4+7产生叠加效应。
不久之前,在广西药采平台发布的通知中,1829个药品不确认低价就将退出市场。医保杠杆的作用越来越明显,降价力度也越来越大。
因此,出局,或者降价,成为众多药企必须要做的抉择了。
▍13个市,跟进GPO
情况一直在进展中。
7月15日,汕头市医保局发布文件《关于汕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示》(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显示,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须参与药品集团采购改革,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鼓励汕头市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积极参与改革,为其公立医疗机构供应药品。
药品集团采购作为以量换价的采购模式,与4+7带量采购模式一起在全国各地试点实施,在降药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在深圳市遴选的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即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平台”) 实施药品集团采购。
公立医疗机构到深圳平台采购药品,统一执行深圳市原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和深圳市有关药品集团采购政策,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调整时,汕头市同步调整。
资料显示,汕头市确定了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同通用名、同目录剂型、同质量层次的药品,即应该匹配到深圳平台采购的原则。
汕头市的这次动作,起源于2016年深圳市的一场改革。当时,深圳市借鉴国内外经验,在省内率先启动药品集团采购改革,意在降低药品价格。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共有13个地市依托深圳平台开展药品集团采购,均执行深圳市原卫计委等部门制定的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为形成药品采购规模效应。
▍降价开始
GPO的本质是以量换价,价格的降幅结果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话题。据悉,上海市首个执行GPO采购的城市,其第一批GPO采购品种主要是抗微生物类药品,总体降幅约占所采购金额的20.8%。
深圳的做法也是如此:其通过市场化道路,在全国尝试将具体的“团购”工作交给第三方中介的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简称GPO),由其集中代理公立医院的采购需求,以量做基础来“团购”,在保证价格的基础上,将价格压低。
深圳GPO的表现足够亮眼。2017年12月12日,深圳市卫计委向媒体通报,根据GPO第二批目录采购的1159种药品,平均降幅达到了22.57%,预计全年可为深圳市公立医院节省药品费用15.37亿元。其中,两个生产厂家以上的竞争性强的品种,平均降幅为47.45%;抗感染类药物的平均降幅为36.4%。
也就是说,对众多药企来说,在GPO采购、跨区域联合采购等多种方式的砍价下,除非放弃区域市场,否则降价只是时间问题——至少在这13个地级市中,药价不得不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