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飞检,6家药店被处罚,其中,2家药店GSP证被撤,4家药店限期整改。
6月2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2019年(06、07号)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06号)称,佛山市顺德区仁源堂药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通告(06号)称,佛山市百姓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良云良分店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