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6月17日讯 山东省发文,96个产品被列入限制使用目录, 除了临床常用药品,还有很多注射剂、注射液等中成药产品涉及其中。
▍刚刚,96个产品被限制使用
6月15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未中标产品列入限制使用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鲁卫药政发〔2016〕2号)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经公示,现将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未中标产品列入限制使用目录。
据了解,共有蒙脱石散、利血平注射液、头孢呋辛酯等96个产品使用被限,除了临床常用药品,还有很多注射剂、注射液等中成药产品涉及其中。
业内有观点表示,限制使用是指:目录内药品采购总金额不得超过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金额5%。
在上述的采购文件中也可以看出,首先,要坚持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全部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此外,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限制使用目录内产品等非基本药物的采购使用管理,限制使用产品采购总金额不得超过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的5%。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14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同样发布了类似的文件,将501家药企994个品规、集中采购未中标产品,列入限制使用目录。
因此,至少有1090个药,在山东省医疗机构的采购金额被限制在5%以内。
▍已有多地出台限用名单
有关出台限用名单,山东省并非先例。
近日,业内流传着一份江苏省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下发的《2019医疗保险限用药品目录》,目录共有90个品种。
据中国制药网消息,安徽等省也早有发布药品限制使用目录,同样也涉及到不少中成药品种。2018年5月,安徽省2018年医保目录出炉。其中,在1481个西药中,有52个限二线用药。而1356个中成药中,有27个限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
▍山东省,或迎来降价潮
事实上,山东省在不断的探索新的药品集采方式。
去年9月份,山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议价采购机制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集中采购行为的通知》,对于中标产品中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其价格高于或等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同类药品时,将列入“限制使用”目录进行管理。
当时,已经有多省开始对未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实行一刀切的方式——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暂停采购。
与之相比,山东省的相关政策确实温和很多。
在这样的背景下,最值得探讨的是近期山东省医保局发布的文件《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为发挥集中批量采购市场规模优势,着力解决采购价格虚高、供应配送约束力弱、同一城市药品采购价格差异大等问题,就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通知。
山东省的公立医疗机构要积极探索药品采购联合体,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县域药品采购联合体、市域药品采购联合体、跨市药品采购联盟。
通知显示,联合体或联盟应涵盖辖区内所有参加网上药品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申请参加网上药品采购试点的民营医药机构可自愿参加。采购联合体是药品采购的主体,自主开展价格谈判、结果确认、签订协议和建立联合体成员自我约束机制等工作。
文件明确,联合体应优先选择临床用量大、价格差异大、群众密切关注的药品开展联合采购,采购范围由小到大,确保工作稳步推进。鼓励联合体带量采购、优先使用,探索医保支付按比例预付款机制,形成以量换价、量价挂钩的采购机制。
联合采购体为主体来议价谈判,让人联想到深圳、广州等地的GPO模式,这种量价挂钩的采购模式,在降药价方面可谓是疗效显著。以上海为例,作为首个执行GPO采购的城市,上海第一批GPO采购的品种主要是抗微生物类药品,总体降幅约占所采购金额的20.8%。
对参与山东省集中采购的很多品种来说,一方面,县域药品采购联合体的出现,将帮助其获得基层市场,拿到部分增量;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降价是其一定要做出的妥协。
进入限制使用目录的96个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