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补偿机制下,政府投入逐年增长,去年年底全国公立医院财政直接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达到10%左右,这意味着还有90%左右的补偿要靠提供的医疗服务。”
6月14日,国家卫健委举行了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卫健委体改司巡视员朱洪彪介绍,公立医院改革这几年探索出来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要“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并提到公立医院接下来的改革重点是完善补偿机制,核心之一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腾空间给医疗服务价格
药价谈判、4+7带量采购……2018年,国家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的影响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也取得积极进展。
在持续深化药品领域改革中,通过与药企谈判,将17种昂贵抗癌药纳入医保目录,目前17种抗癌药平均降价56.7%;在11个城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首批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
除了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指导,各地也进行了多方探索,医改先锋城市上海实行了对未实施医保带量采购的品种探索实行药品集团采购(GPO),首批5家三级医院和6个区组成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联盟,通过发挥“团购”优势、提高采购集中度、优化供应链等措施,降低药品价格和采购成本,采购的42种药品平均降价60%。
对此,朱洪彪指出通过集中采购等手段将药品的虚高价格降下来,有利于腾出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逐步向合理的价格过渡。
过去我国医疗机构中长期存在着以药养医、以耗材养医、以检查养医,可以反映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缺失。
去年各级财政补助公立医院2705亿元
多地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转变。
在新的补偿机制下,政府投入逐年增长。新浪医药了解到,各级财政对全国公立医院的直接补助从2010年的849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2705亿元,年均增长15.6%。2018年,全国公立医院财政直接补助收入占总支出的比例达到10.1%,深圳市、北京市分别达到31.6%和21%。
据朱洪彪介绍,去年年底全国公立医院财政直接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达到10%左右,破除以药养医,这意味着还有90%左右的补偿要靠提供的医疗服务。他强调,当前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就是完善补偿机制,这里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重点之一。
此前在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时,所有省份都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但是这个调整更多是围绕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低于成本、比价关系不合理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又有19个省份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上海市先后5次调整1894项医疗服务价格,优先调整应用范围广、比价关系偏离度大、与实际成本倒挂严重、价格低于周边及同类型城市、业内反响大的服务项目。
山东、广东、福建等省份明确规定每年调整1次价格。福建省三明市先后6次调整4318项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提高到42%,最高的医院达到68.6%,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
可以看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逐渐推行。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不增加患者负担
2800多家公立医院试点薪酬制度改革
“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还要有两个衔接。”朱洪彪指出,一是衔接医保,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二是衔接薪酬制度改革,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使他们的收入和劳动付出相匹配,使他们的收入能更加阳光、体面、有尊严。
朱洪彪补充道,未来重点是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可使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体现,引导医务人员专注能力水平提高,专心学习成长进步,最终受益的是广大人民群众。
据介绍,目前2800多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超过全国公立医院总数的20%,上海、福建、安徽、江苏、浙江、青海等6个省份已全面推开,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