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21日讯 去年12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DRG国家试点申报工作。据报道,5月20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公布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部署推进试点工作。据了解,该名单共确定了30个医疗保险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据浙江新闻报道,金华成为浙江省唯一入选城市。为了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基金管控水平,增强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早在2016年7月,金华就在市区7家主要医院启动实施医保“病组点数法”付费改革,以按病组(DRG)付费为核心,综合运用总额预算、疾病分组、点数记分等多种手段,开展多元复合式付费改革试点。2017年7月,在金华市区所有49家住院医疗机构实施“病组点数法”付费改革。2017年9月,金华被列为浙江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唯一试点市。2018年,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全部按“病组点数法”进行医保支付,形成疾病分组634个,实现全市住院病种全覆盖。
经过近3年的努力,金华医保“病组点数法”付费改革成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现了参保群众、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三方共赢目标。从目前运行情况看,均次住院费用下降明显,2018年7月至12月,金华市区49家医院均次住院费用由9147元下降到8830元。群众自费自负医疗费用同步下降,2017年医保年度(7月至次年6月)市区为-7.46%,减轻群众负担近亿元。医疗机构精准控费能力大幅提升,2018年7月至12月,病组费用下降或持平的为482个,总费用占比为87.2%。2017医保年度市区医保基金实际支出增长率为6.53%,与改革前三年平均14%的增长率相比有了大幅下降,医保基金支付能力达18.7个月,处于安全运行区间。
此外,梳理各地媒体报道发现,合肥、青岛、昆明也在试点名单上。
DRG方式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等各方面的利益。将药品和耗材内化为医疗机构的成本要素,有利于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有效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转换。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将在国家统一指导下,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实现“五个一”目标,即制定一组标准、完善一系列政策、建立一套规程、培育一支队伍、打造一批样板。同时要把试点城市打造成DRG付费的样板,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下一步以点带面全面推开DRG付费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