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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帮扶关系再次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2  浏览次数:81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4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再次调整部分三级医院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关系的通知》指出,对口帮扶关系调整的相关方要在2019年5月底前签订新的帮扶协议,协商确定多条帮扶关系中的主责医院,明确帮扶总体目标,制订年度帮扶计划,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通知》强调,对口帮扶关系调整过程中,要确保工作不断档、人员不缺位,有序调整、无缝衔接。三级医院要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向县级医院派驻院长或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及学科带头人,至少5名医务人员组成的团队(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驻点帮扶,多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1家贫困县县级医院时,共同协商确定派驻医务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分配,每批医务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在贫困县远程医疗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拓展服务内涵,丰富服务内容。有条件的地区尽快铺设远程医疗专网。

《通知》提出,各地要建立网络报告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严格考核各三级医院派驻人员数量、在岗情况、派驻时间以及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派驻不到位、帮扶工作开展不力等问题。(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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