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16日讯 一批4+7过评品种被拒绝挂网——拿到入场券后,真正的价格厮杀开始了
▍一批过评产品,要求全国最低价
近日(5月14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阳光采购药品动态调整公示期申投诉问题处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将《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仿制药纳入我省阳光采购范围。
按照国家局《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使用有关事宜的说明》,收录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允许其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见附件),享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相关政策。
通知对过评品种的挂网进行了明确的限制:
过评后全国新的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在3个及以上的按最低挂网(中标)价格限价挂网;
过评后无新的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但申报了过评前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最低3省挂网(中标)价格的,按其最低挂网(中标)价格限价挂网;
省级集中采购中标省份不足3省的暂直接挂网,价格达到3省后可在每月20日至30日申诉动态调整;
综合来看,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如果过评前有3个以上的省级集采挂网价格,按最低价;如果过评后无新的省级挂网价格的,按过评前的最低挂网价格限价挂网。
总而言之,在陕西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也无涨价的可能,全国最低价是其最后的归宿。
▍一批4+7过评品种,不予挂网
陕西省对4+7过评品种做出了更明确的挂网要求:过评品种中“4+7”相关品种申报价格高于“4+7”已挂网产品价格的暂不挂网。
这意味着,4+7品种的过评产品,要进行新一轮的价格厮杀——高于已挂网产品价格的,暂不挂网。
西安,作为4+7的试点城市,目前已有8个4+7过评产品因价格不符合要求,在西安市暂停挂网。
此外,通知明确,“4+7”试点相关品种确认上海红线价或报价符合要求的列入西安市4+7网上采购范围。此次发布的《“4+7”试点相关药品处理结果表》显示,17个药品列入西安市采购范围,获得西安市辖区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资格。
一直以来,陕西省对4+7品种的药品价格调整就颇具业界关注。
3月22日,陕西省就发布了《关于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调整结果的公告》,170个产品被撤销挂网。
据其3月2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显示,不确认上海红线价的药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降价的药品;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企业报价高于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的通用名药品价格的,撤销其在西安市辖区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资格。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其他地方。
银河证券测算,辽宁省未过评种挂网淘汰率超过 70%;即使成功挂网,其价格大幅低于中选价格,且仍面临二次议价风险。过了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其价格降幅也超出预期:整体价格降幅30%,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价格降幅高于原研。
可见,在如今的政策背景下,一致性评价仍需要产业投入巨大的资源和管理去做好这次补考(而非补课),另一方面,完成这次补考之后,也只是拿到了入场券而已,真正的价格厮杀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