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文,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
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该《通知》发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业界账号纷纷跟风抢热点,从相关报道及读者留言来看,目前不少读者对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将要取消存在误解。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为城乡居民医保),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
另外,医保缴纳方式分两种,一种为城镇居民医保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另一种为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而目前广泛在药店使用的个人账户刷卡主要是针对城镇职工医保,换句话说,就是这份文件对医保零售药店当下经营并无明显影响。
昨晚,《21世纪药店》就此访问了益丰药房董秘王付国,他表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主要为农村农民和部分城市无职业的居民,由原来的新农合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而成。目前,城乡居民医保有两种使用方式,一种是门诊统筹,一种是个人账户,两种方式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在定点的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他认为,本次政策无论未来怎么执行,城乡居民医保相关过渡、调整政策对药店不会有实际性影响,相关定点药店也会继续承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功能。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资金来源、缴费方式以及规模大小与城乡居民医保有实际性差别,本次政策未涉及该领域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