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确不跟进4+7
广西成为山东之后,又一明确,暂时不跟进4+7的地区。
近日,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发布《关于开展药品采购省际价格联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通知》,广西将对2015年广西药品招标采购入围产品目录内的品种实施省际价格联动。
通知规定:
一、对于本采购周期内,自2016年12月1日入围以来至2018年8月31日止,在广西没有交易记录的招标采购目录入围品种,取消其入围资格。
据附件显示,有355个药品被取消入围资格,阿托伐他汀钙片、多西他赛注射液、恩替卡韦分散片、雷贝拉唑钠肠溶片等均在列。
二、由各生产企业提供本企业截止至2019年4月12日的全国最低价格3省(指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药品的省、区、市,少于3省、区、市的取实际数)公布执行的有效药品入围价,并承诺提供的价格真实有效。
我部门将根据前述的3省价格平均值确定联动价格,并确认进入价格联动范围的药品进行公示。
三、被取消入围资格以及价格联动后申请退出的入围品种,依据商务标评审的同评审单元药品其他生产企业提供并承诺的全国最低3省平均价,从低到高顺序替补入围品种。
同日,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发布《关于填报药品招标采购入围品种全国最低3省入围价的通知》,明确了填报品种的范围、规则。
其中,采购规则提到,由于采购模式不同,国家4+7集中采购试点城市的试点药品中选价格及广东省、重庆市的价格暂不列入参考范围。
从这一规则可以看出,4+7中选药品价格和广东省GPO采购价以及重庆市的价格,广西均不参考。其中,尤其以不参考4+7中选药品价格最引人关注。
▍非试点地区态度逐渐明朗
此前山东也发布通知,明确表示不参考4+7中选药品价格。
3月28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通知规定,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城市的试点药品中选价格不列入价格参照范围。
山东和广西略有不同的是,山东是过一致性评价等药品的挂网采购,广西是药品采购的省际价格联动。也就是说,山东是从一致性评价药品这一维度,暂不联动,广西则是在省际联动的时候,回避了对于4+7试点城市的参考。
可以看出,随着4+7试点城市,中选药品的采购逐渐落地,非4+7地区,面对4+7的态度也在由不明确,走向明确。
既有山东、广西,明确暂不联动,也有山西太原表示拟先行跟进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就4+7中选药品2018年度用量开展摸底。
暂不联动的地区,出于谨慎的态度,可以理解,怎么联动也确实值得进一步摸索,而率先联动的地区也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采购量的问题、医保结算的问题、医院药品使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