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海口市民许永明因胆结石前往海南省中医院治疗,谁曾想医院在进行取石术时,患者胆总管破裂,导致严重后果。患者与主治医师交涉时,院方表现排斥,并表示“不能负全责”,双方不欢而散。
面对交涉难题,许永明找到了海南省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郑永玲帮他讨回了公道,在医学专家鉴定基础上,认定院方应付70%责任,测算出患者二次手术及术后恢复所需费用,通过医疗责任保险赔付患者3.5万元。
“医调委帮我主持了公道,协议签署三四天就拿到了赔偿金,免除了我后期治疗的顾虑。”许永明说。
像许永明这样的医疗纠纷,海南省医调委自2011年3月8日启动以来,已受理330例,成功调解241例,正进入调解阶段74例,引导进入法律诉讼15例,协调赔偿患方金额949万元,经电话回访,调解案中,患方满意度达97%。
面对日益复杂的医疗纠纷,以及时有发生的暴力伤医等恶性事件,海南省医调委是如何做到妥善化解的?
海南省卫生厅厅长白志勤说,经过调研摸索,海南省创新建立的医患矛盾第三方调处和医疗风险转移机制,找到了一条有效解决途径,它避免了传统处理方式耗时长、老百姓不认可的缺陷。
短短一年多时间,这种“政府搭台、各方参与、全省统保、市场运作、专业调解、调赔结合”的社会管理模式,迅速成为海南化解医患矛盾的主渠道,并取得明显成效。
政府部门搭台,是指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将海南省医疗责任保险定位为政策性保险和准公共产品,聘请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保险经纪顾问,制定海南省医疗责任保险招标方案和保险条款,与《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衔接,并根据各家医院前三年医疗纠纷发生频率测算相应保费。
截至今年3月底,海南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中医院、乡镇和社区卫生院参加了全省统保,还有不少民营医院、村卫生 室、个体诊所积极参与,保费总额达2000多万元。
白志勤说,“第三方”调解能取得实效,应归功于它的“独立”性。海南省医调委就是一个由省综治办牵头,联合卫生、司法、公安、财政等10个厅局创建的机构,独立运作,不隶属任何政府机构。政府仅帮助解决办公场地租赁、专家鉴定等部分工作费用。2012年海南省财政安排47.5万元经费用于省医调委运行补助。
“专业、科学”特性,是新机构赢得医患双方认可的重要因素。医调委汇集“懂法律、懂医学、懂调解”的复合型人才搭建班子,司法、卫生等部门帮助建立由医学、法律、保险等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以科学评估为调解提供技术支持。
“往往我们一出面,有时只说10分钟,闹得不可开交的场面就能平静下来,因为我们站在公正角度,说到了点子上,说到了医患双方的心里。”海南省医调委主任秦贵弟说。
为帮助弱势群体多渠道依法维权,在海南省司法厅的指导下,海南省医调委积极与省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在医调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只要患方有诉讼需求,便可直接为患方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在全国率先建立医疗纠纷法庭,面向海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巡回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当省医调委调解成功的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司法确认时,医疗纠纷法庭给予全力支持。医调委调解不成功的医疗纠纷可引导至医疗纠纷法庭,积极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有明文规定,对于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其通过行政部门处理、医调委调解、法院判决等途径处理的医疗纠纷赔偿均由保险公司支付,做到应赔尽赔。保险公司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达患者账户,“调赔结合”做到案结事了。
“这种环环相扣、设计周密的第三方调处机制,切实保障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有效引导纠纷从院内转移到院外。”海南省农垦总医院医务部副主任吴为辉说,没有“医闹”干扰,医院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海南省医调委还定期召开分析会,通报医疗纠纷调解情况,帮助医疗机构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和解决对策,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减少了医疗纠纷发生。据统计,2011年全省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发生数274例,比2010年658例减少384例。
医疗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患方上访人数明显减少。海南省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王平说,过去医院每年总要发生几起恶性事件,2011年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后,调解员每次都能快速到达现场处理,几个小时内平息事态,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因医疗纠纷引起的恶性事件。(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