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4月1日讯 医院拖欠供应商货款由来已久,这也一直是医械公司之痛。目前,这一现状或将迎来改变!福建省医保局发布2019年工作计划,斩断医保、医院、耗材供应商之间的三角债,在货款结算环节,直接让医院出局,医保直接和耗材供应商结算货款!
医保局2019年工作规划!开始部署耗材货款由“医保部门”统一结算
3月20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福建省医疗保障电子结算中心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2018年工作总结》中明确2018年福建省药品货款统一结算支付工作不断深入, 2018年全省药品货款统一结算率达82.86%!
作为医改的先进省份,早在2017年底福建省在药品货款结算方面就提出了一个独具特色的货款结算方式:
《福建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明确提出:
建立医保统一结算药品货款制度,由医保经办部门与药品供货企业先行代为阳光结算货款,切断定点医疗机构与药品供货企业之间的直接联系,纠正和防止医院、药品供应商、医保部门之间货款结算“三角债”问题。
仅仅1年的时间,福建省的医保统一结算药品货款制度全省覆盖率已经达到82.86%,这也意味着超80%的公立医院实现药品货款由医保局和供应商直接结算!
今年,福建省医保局还要把药品领域这一货款结算模式向医用耗材领域延伸!
此次《2019年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
探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统一结算。在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基础上,探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统一结算,做好制度建设、结算备用金测算等前期准备工作。
也就说,医院出局,供应商货款由医保部门统一结算的制度也将落实到福建省医用耗材货款结算领域!
其实早在去年9月,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发布的《福建省药械采购供应保障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中,就已经明确提出"在开展药品货款代为结算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医疗器械货款代为结算"。
仅仅半年多的时间,随着医保局接手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医用耗材医保统一结算开始由一纸通知,纳入医保局2019年的工作规划!
药品在前,并且已经实现全省大范围的覆盖,形成成熟的经验,这也为这一货款制度在医用耗材领域落地和全省推广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解决耗材回款问题,医保局要从源头入手!
随着取消耗材加成,DRG支付改革不断深入,医院运营压力不断增大,医院拖欠货款这一现象也愈演愈烈,成为常态。一些供应商都吐槽应收账款几乎占期末总资产的50%,医械公司面临的不仅仅是资金压力,甚至是生存危机!
实际上,解决公立医院回款问题,上至国家层面,下至各省各地区都给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国务院早就明确”药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但是实际情况是医院资金压力大很难落地执行。
各省层面,浙江省的“三流合一”药械采购新平台,通过设立统一结算账户,使用医保费用预付机制、银行提供免息贷款等途径,解决以往药品耗材货款拖欠的问题。陕西提出“三统一”以县为单位的货款结算管理办法。由县级卫计部门设立“三统一采购资金专户”,实行货款的统一、集中结算,并实施专账核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回款难的现象。
但是这些方法都未触及根本。以前对于耗材价格,发改委管定价,人保部管医保目录,卫计委管招标采购,最后由医保来支付,花钱的谈不了价格、管不了规范使用,结果造成医保资金压力越来越大,自然药品耗材按时回款难度也大。
现在,医保局开始直接管控耗材集中采购招标、价格制定。而福建省现在要执行的药品耗材医保统一支付制度,正是源自"三明模式"——国家医保局改革借鉴经验的标杆。
这一货款结算模式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三角债“,缓解药品耗材企业的资金压力,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医保管控下,医院和药品耗材企业加大议价力度,降低耗材价格和医保资金支付压力。
一句话,未来的福建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方向是:
医保在采购环节就直接接入限价,在结算环节则踢掉医院,由医保部门向供应商直接结算货款。“二次议价”也将大为盛行,议价所得用于给医生增加收入,这就是在取消加成、控费、医疗大反腐时期,诱导医院卖力砍价的“兴奋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