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3月25日讯 161个药被国家医保局关注!月度采购价格、采购量、采购金额、累计采购量、累计采购金额及处方量……(详见文末附件)
▍国家医保局发通知,监测4+7执行
带量采购兹体事大。近日行业流传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监测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显示,国家医保局监测内容涉及“保障供应(回款)、确保使用(采购)、确保质量、费用控制”四方面。
国家医保局表示,2019 年4 月1日起监测工作进行试运行,5月1日起正式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地区执行情况监测工作,按月进行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及报送工作。
▍竞品的价格、使用量……全部上报国家医保局
据《方案》显示“保障供应(回款)”包括生产环节的生产库存情况、停复产情况、核心原辅料供应及价格情况,以及流通环节的地区库存情况及回款情况。
“确保使用(采购)”方面监测中选品种及其可替代品种的月度采购价格、采购量、采购金额、累计采购量、累计采购金额及处方量。
“确保质量”方面针对药品的稳定性、安全性、有效性分别设置指标,“控制费用”方面主要监测中选药品使用带来的费用节省和用药结构改变情况。
信息逐级汇总至“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
▍161个药被关注,或将替代中选产品
在国家医保局给出的《中选药品同类可替代品种参考范围》目录中,对可替代品种分为“完全可替代品种”“基本可替代(临床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替代)”和“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可替代”,共161个。
国家医保局要求统计25 个中选药品在4+7 地区发生仿制药替代的总人数(换药人数)、中选药品在4+7 地区发生二次换药的总人数,并结合中选品种采购(使用)量,分析仿制药替代效应显著的品种。
有行业认识分析,此次国家医保局在4+7试点城市的执行过程中监测中选药品和替代品种有多层目的:
一方面是万一中选品种供应不足,这些竞品可以随时替换,不影响临床的使用;另一方面监测竞品的使用量和采购金额,是预防医疗机构不用中选品种、多用竞品;甚至不排除将来替换掉目前中选产品的可能。
▍下轮带量采购,医保局有大数据
监测的结果,或许还能为下一轮的带量采购提供更多的信息。
国家医保局要求4+7试点城市统计的数据非常详实。如:25 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中选企业市场占有率(4+7 地区)、25 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情况-标的累计完成率(4+7 地区)、4+7地区中选药品采购量占同通用名下所有药品用量的比例等等。
附:中选药品同类可替代品种参考范围(供试点城市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