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过程中,如何既鼓励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又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是药监等有关部门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严峻挑战。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调研、探索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监管模式,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
专设互联网监管机构
为适应互联网药品信息监管新形势,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专设互联网监管机构,专攻网络市场违法经营案件,承担网上集中巡查和复杂取证任务。抽调部分综合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药品执法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复合型业务骨干充实到专设的监管大队。
该局专职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监管工作的稽查队员有3名,其中一人牵头负责,另外两人分工负责日常监管及处理投诉,且互为AB岗位,3人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近年,杭州辖区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规定许可期限相继到期,进入资格证书换证高峰期。该局安排专人负责换证工作,到部分企业实地检查和指导,对个别网站存在的销售信息、产品广告等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时解决企业在换证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此外,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的企业或网站,虽然由省药监局审批,但杭州市局均能做到提前介入。
专项检查发现问题
近年来,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专项监督检查,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加强违禁品网上非法交易活动整治,集中对杭州综合性门户网站的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开展检查。
重点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等专项行动,对互联网进行集中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有“证书”的网站大部分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管理制度健全,专业人员固定,未发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发布行为。但无证网站、综合性交易平台以及一些地方论坛存在的问题则比较突出,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
建立药械联合联动机制
在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的基础上,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建立药械联合联动机制,破获多起互联网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此举对于降低执法成本、最大范围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该局以局门户网站、稽查专网为载体,构成一个覆盖全市各县(市)药监部门的互联网药品信息平台,使互联网药品违法信息、违法广告能够在平台上及时发布、曝光。短信平台使得有关信息可以在第一时间发布到每位监管人员的手机上。
此外,杭州辖区各区、分、县(市)局安排专人负责,构建市辖区协查网络,并以杭州市药监局为载体,卫生、工商、公安、工信等部门派专人组成,构建部门药械联合联动机制;以整治非法广告联席会议、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联席会议为契机,有效开展互联网药械信息安全专项整治,发挥部门联络协调机制的作用。
通过上述平台及网络构建,使互联网稽查工作达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效应。
政府想要推动医药行业电子化,企业更想在医药电子商务进程中赚得一桶金,但由于政策不够完善及发展模式不甚清晰,从而使政府、企业双方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两难境地。为解决这一难题,执法人员历时两个月,先后走访近20家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的网站,在调研的同时有效解决了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
探索分级处理办法
根据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严重程度,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探索出5个不同层次的分级处理办法:
1.责令删除、屏蔽信息。涉及违法、违规信息发布但未达到立案要求的,责令相关网站删除、屏蔽违法信息。
2.发出稽查建议函。责令相关网站自行作出整改,以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良好秩序。
3.约谈有关网站。对一段时期内存在问题较多或自查自纠不力的网站,不定期约谈负责人,督促其整改。
4.通报有关部门、单位查处。对于责令规范的网站仍未达到要求或情节严重的,一律上报省局转同级工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其作出处罚。对违法行为涉及外地的,执法人员收集好证据后移送所在地药监部门。
5.立案查处。受理群众投诉或通过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经营药械行为,对违法嫌疑人立案查处或移交公安机关。(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