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3月4日讯 2月28日,江中药业发布《江中药业要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报告,华润医药将向除控股股东江中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要约收购价格为17.56元/股,要约收购数量约为2.39亿股,所需最高资金总额接近42.02亿元。
公告显示,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2019年3月4日起至2019年4月2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江中药业实控人,已变更为华润
2月23日,江中药业发布《江中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中集团通知,华润医药控股取得江中集团51%股权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润医药控股成为江中集团控股股东,间接控制江中药业已发行股份43.03%。江中药业的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国资委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规定,无论收购是要约收购、协议收购或间接收购,只要收购人从持股30%以下直接超过30%,都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且是全面要约义务。
由于华润医药控股通过江中集团间接拥有江中药业的权益超过江中药业已发行股份的30%,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华润医药,触发此次全面要约收购。
此次要约收购价格为17.56元/股,而江中药业股价已从2018年10月份13.80元/股的低点后,持续上涨,2019年3月1日的收盘价为18.00元/股。有分析称,要约收购价格原本具有的一定优势已完全丧失,股东接受要约的热情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华润收江中,或双赢
江中药业2018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非处方药销售终端主要为药店,保健品的销售终端主要为商超及卖场。非处方药营销模式主要采取“经、分销商覆盖+大型连锁战略合作”相组合的方式,而保健品营销模式主要采取“经、分销商覆盖+大型商超直营”相组合的方式,由经、分销商通过其零售终端或直接通过大型连锁商超实现产品对消费者的销售。
华润医药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润医药拥有153个物流中心,医药分销网络已覆盖至全国27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客户中包括二、三级医院5475家,基层医疗机构37941家,零售药房30270家。此外,作为中国最大零售药房网络之一,华润医药通过华润堂、医保全新、礼安连锁、同德堂等全国或地区性的优质品牌经营着近800家零售药房。
从业务上来看,江中药业主要经营非处方药(OTC药品)、保健品等,而华润医药拥有全国性布局的专业药店和社区连锁药店的终端资源,且具有强大的药品分销能力,双方业务合作具有较强的协同性。
据悉,此前华润医药与江西省国资委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华润医药将以江中集团为发展平台,将其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医药健康集团,带动江西省医药产业创新升级。
而江中药业作为江中集团旗下核心的医药平台,未来将很大程度成为华润重点关注和发展的对象。
有业内人士分析,江中药业并入华润医药旗下后,对华润的分销渠道将成为一个有力补充,也会对双方日后的发展形成互补。
▍华润收江中时间轴
2018年4月底,江中药业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江中集团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
2018年5月17日,华润医药与江西省国资委签署了合作协议,主要内容系华润医药将对江中集团进行战略重组,通过购买江中集团部分股权并以现金或资产对江中集团进行增资,从而获得江中集团51%或51%以上的股权。
2019年1月26日,此次战略重组事项暨华润医药控股间接受让江中药业控股权事项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2019年2月23日,华润医药控股取得江中集团51%股权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信息显示,江中集团的注册资本由此前的近1.25亿元增加至2.54亿元,华润医药控股认缴近1.30亿元。
2019年2月28日,江中药业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华润医药将向除控股股东江中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要约收购价格为17.56元/股,要约收购数量约为2.39亿股,所需最高资金总额接近42.02亿元。要约收购进入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