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2月21日讯 涉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尔康制药获得政府给予的27.7亿元纾困资金,而此前公司大股东却疯狂套现,这样的纾困显得并不合适。本栏建议应该对纾困资金的帮扶对象加以严格限制,尤其对于涉嫌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应给予纾困的机会。
过去的几年时间里,A股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把大量的股票质押给了券商、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了信贷资金,然后这些钱可能用于大股东的其他投资,也可能用于归还其他借款或提供给上市公司进行经营,不管这些质押贷款至今流向如何,其后部分大股东的到期还款的确出现了困难,于是他们的质押股票就有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这些被质押的股票很多都是大股东所有,他们的持股有的还没有解禁,就算解禁了,按照政策规定也只能每三个月的时间减持1%,但强行平仓却是要把股票直接在二级市场上甩卖,如果质押的都是可以直接抛售的股票,如此巨量的抛单,二级市场根本无力承接,就算最终都能成功卖出,股价也必然是惨不忍睹。所以此时的政府纾困就显得十分有必要。通俗而言,就是给质押率很高的大股东提供其他借款,用于归还给金融机构,这就是纾困资金的直接目的。纾困资金的优点在于,它并不会要求大股东强行平仓处置持股,大股东的地位将不会改变,即使股票市值根本达不到纾困资金的金额,大股东也不需要减持股份。
对于大股东来说,这显然是特别好的福利,必然是“狼多肉少”,这也就要求在纾困资金的帮扶对象选择上必然要慎之又慎。
通常而言,纾困资金肯定要提供给合法合规经营、公司有较好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而那些财务造假类上市公司理应排除在外。
道理很简单,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罪魁祸首就是大股东,现在大股东无力归还贷款,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为他们进行纾困。
如果是为了避免上市公司股价发生太大波动,可以考虑把大股东持股打包向有实力接盘的其他企业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息,如有剩余可以归原大股东所有,如有不足,可以用纾困资金部分补偿给金融机构,并由金融机构承担一定的损失。回归到尔康制药而言,如果上市公司的质地确实很不错,那么完全可以寻找有实力的接盘方,这样对于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一定有更大的好处。再或者,纾困资金完全可以选择彻底接手大股东之位。
财务造假是A股市场的底线,只要涉及,就应该予以严厉的惩罚。如果面对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还进行纾困,对于其他的上市公司而言,可能就是相对的不公平。此外,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质地一般较差,从中长期而言,纾困资金也面临更大的投资风险。
总之,纾困资金来之不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帮造假大股东纾困,于理不合,而且风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