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2月26日讯 刚刚上海发通知,1435个药品,关闭采购。
▍1435个药,关闭采购
2月25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2019)14号关于关闭无采购记录药品采购状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通知》,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自费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沪药事(2017)29号)要求,市药事所对本市已挂网自费药品进行了梳理。
在本市阳光平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无采购记录的自费药品,将关闭其采购状态。本通知自2019年2月26日起执行。
据赛柏蓝梳理,本次共关闭无采购量自费药品1435个,涉及大量常用药品。
同日,上海市还发布了《关于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的补充通知》,也提到了关闭无采购量药品的采购。
▍过一致性评价药,无采购量也不再采购
为做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设置议价提示:
(一)设置红线为: 原研药品采购价。
(二)设置黄线为: 1、原研药品采购价的一定比例; 2、主流品种议价最高价; 3、原采购价; 4、人社部药品编码标准库内同一编码品种的药品(除原研药外)在本市医疗机构议价结果最高价。
超过其中任意2条黄线则系统自动拦截,议价锁定,医疗机构需重新议价。
二、定期关闭无采购量药品 市药事所将定期对一年内没有采购量的药品予以关闭采购状态,并择期做失效处理。如医疗机构确有采购需求的,生产企业需重新申报。
三、定期质询约谈市药事所将定期汇总信息,必要时向频繁收到黄线提示但仍执行议价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质询,同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部门。
从上述要求可以看出,针对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一年内无采购量,也将被关闭采购状态,并做失效处理。
且,针对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在上海市将继续受到严格的限价管理。
附:关闭无采购记录药品部分目录(自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