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医药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解决一批关键性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应急服务的特色和优势,力争到2014年,初步建立起切合我省实际、统一高效、保障有力的中医药应急服务体系。
意见确定了我省建立中医药应急体系的“时间表”,即今年年底,各地完成当地中医药应急资源整合,科学合理界定部门(机构)工作职责,建设中医药应急队伍,完善组织管理制度。2013年,争取得到国家和省上支持,完成全省中医药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建立科技支撑系统。2014年,测试演习全省中医药应急能力。
意见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都要成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指派专人专职负责;各地要建设中医药救治基地,省中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建设省级中医药应急救治基地,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伤病员的中医特色治疗和康复工作;依托现有中医药人力资源,组建中医药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省级不少于15人、市级不少于8人,同时,组建中医药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完善专家调用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物资储备能力,科学制定省、市、县三级中医药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在中医医疗机构中建立中药应急储备库;加强中医药应急培训和演练,组建省级中医药应急知识培训师资队伍,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加强中医应急人员的培训;开展科技支撑系统建设,重点做好中医药在突发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中的应用研究,开展大面积普服中药制剂预防常见传染病技术方法的研究。(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