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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将在农村医疗机构推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9  浏览次数:176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卫生部表示,今年将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所谓药品“零差率”,是指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药品,要按进价销售,利润部分由政府补贴。截止目前,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已全面覆盖政府办乡镇卫生院。

    在山东蓬莱潮水镇卫生院,参加新农合的村民不仅能够享受到基本药物的“零差率”,同时还可通过新农合再报销40%的药费,让农村居民减轻了就医负担。

    村民:原先三四十块钱能买一种两种药,现在我们能买好多种,这个对我们农村老百姓有很多的好处。

    卫生部部长陈竺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仅降低了药品费用,还能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安全、低廉的药品。但是相对乡镇卫生院的全覆盖,低一级别的村卫生室仅有58.1%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今年我国所有的村卫生室将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

    陈竺:要在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实行零差率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不过,在已经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地区,由于破除了“以药养医”机制,部分医疗机构出现积极性下降和门诊率降低等情况,对此,陈竺部长表示:

    陈竺: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物供应保障四大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要彻底改革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的机制性弊病,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联动,还要抓住规范采购、合理增补、及时配送等关键环节,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可靠,切实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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