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从今年3月1日起,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参照抗癌药对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税率从此前的16%降为3%,无疑能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近两年,我国针对罕见病的政策措施频频出台。2017年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罕见病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任务。2018年,有关部门制定《第一批罕见病目录》,通过《关于优化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推进国外罕见病药加快进入我国市场。加上今年起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叠加效应会让罕见病患者群体受益更多。
但是也要看到,罕见病患者还有更多期盼。比如,目前国内仅有57种罕见病药物被纳入医保,可全额报销的仅有10种。能否把更多罕见病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提高报销比例,值得思考。在笔者看来,要想进一步减轻罕见病患者的用药负担,不妨复制抗癌药降价经验。去年以来,我国为推动抗癌药降价打出组合拳,已收到初步效果。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后,平均降幅达56.7%。建议将更多罕见病药物通过价格谈判纳入医保,以量换价,从而进一步降低罕见病患者负担。
虽然多种罕见病药原料实行零关税,但在此基础上,能否像抗癌药一样直接实行零关税,也是一个可以探讨的问题。此外,不妨像支持国产抗癌药研发一样支持罕见病药品研发。目前,由于药物研发投入高,以及患病人群少、影响临床试验和药品上市,药企不愿意研发罕见病药品。对此,相关部门可在制定优惠政策、降低药品研发成本、开通药品审评审批绿色通道上想想办法。要指出的是,罕见病药品离不开法律护航。如美国在1983年就出台了《罕见病用药法》,我国也应该出台相关法规。(健康报)